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4-11-1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级文件 共政办〔2014〕199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海南州中小学校食堂食品 采购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1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州中小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办法(试行)的通知》(南政办〔2014〕15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1月17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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