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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11-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14〕201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恰卜恰镇城北新区代建项目后续 事务协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恰卜恰镇城北新区代建项目后续事务协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朱 立 林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 增 仁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薛 文 财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谢 康 勇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 宏 林 县财政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韩 忠 明 县交通局局长
多 杰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林 海 臣 县地税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谢康勇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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