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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9-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15〕119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2015年度乡镇人民政府和 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共和县2015年度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9月16日
是否宜公开选项:宜公开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办公室,县法
院,县检察院,县考核办。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印发
共和县2015年度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
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州、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青海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和州政府法制办《2015年度县政府和州直部门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和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机构组成
按照《青海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部门的依法行政考核,与领导班子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同步进行。由县政府法制办协调落实工作人员,参加县年度领导班子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工作组。
二、考核对象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县政府各部门。
三、考核内容与分值
(一)考核内容
1.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主要包括:建立健全依法行政
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具体任务和措施;建立并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加强法制科室建设和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2.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主要包括: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执行行政决策规定;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推进法律顾问工作。
3.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主要包括: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
4.转变政府职能。主要包括: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职能权限;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5.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主要包括: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6.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主要包括: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保障;依法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建立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制度。
7.加强政务服务工作。主要包括: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8.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主要包括: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工作。
(二)分值设置
1.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适用附件1的评分细则。
2.对县政府各部门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适用附件2的评分细则。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书面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评。2015年11月10日至30日,各考核对象对照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工作报告和有关工作资料上报县政府法制办。
(二)集中考核。按照县领导班子目标责任(绩效)考核领导机构的统一安排,通过核实年度报告、查阅资料、案卷评查等方式,对考核对象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现场考核。
(三)综合评定。县政府法制办综合评价自查和实地考核情况,确定依法行政单项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按照领导班子目标责任(绩效)考核相关分值比例换算后,计为领导班子目标责任(绩效)考核依法行政分项考核成绩。
五、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务必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依法行政考核对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切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完成各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使其成为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的硬指标、硬任务。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和《共和县2015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青海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参照县级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结合本乡镇重点工作和所辖各行政村实际,统筹将依法推进村级事务纳入考核范围,在乡(镇)对村考核中一并落实。
附件:1.各乡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测评表
2.县政府各部门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测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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