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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5-09-1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级文件

共政办〔2015〕120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共和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和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2015916

 

 

是否宜公开选项:宜公开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6印发

共和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为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省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理念,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家庭、面向育龄人群,以计划怀孕夫妇为重点,充分发挥人口计生服务网络优势,依靠专业技术人员,组织群众,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出生缺陷预防工作,为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费服务。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每孩次享受一次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需要再次接受检查的,可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二)坚持知情自愿。按照公开、知情、自愿的原则,客观告知受检者所检查项目的内容、必要性和检查结果的解释、技术水平和局限性等,充分尊重受检者的选择权利,引导计划怀孕夫妇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三)坚持科学规范。预防出生缺陷是一项科学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要科学普及预防知识,规范开展优生检查,正确进行咨询指导,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加强技术培训、指导和监督。

(四)坚持严格保密。计生服务机构在工作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隐私,对受检者个人信息特别是高风险人群的各项信息要严格保密,妥善保存相关资料,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使县域内每一对农村(包括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口覆盖率逐步达到80%,对生育病残儿夫妇优生指导率达到100%。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口素质逐步提高。

四、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及服务机构

(一)服务对象

   1.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

2.夫妇至少一方为农(牧)业户口或农村(牧区)居民户口;

3.夫妇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双方非本地户口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二)服务机构及服务内容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各项服务由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承担,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其中医学检查内容有19项,包括1、阴道分泌物,①白带常规检查,②淋球菌检测,③沙眼衣原体检测。2、血液常规检验(血红蛋白、红细胞、白细胞及分类、血小板)。3、尿液常规检验。4、血清(包括ABO血型和RH阳/阴性)。5、血清葡萄糖测定。6、肝功能检测(谷丙转氨酶)。7、乙型肝炎血清五项检测。8、肾功能检测(肌酐)。9、甲状腺功能检测(促甲状腺激素)。10、梅毒螺旋体筛查。11、风疹梅毒IgG抗体测定。12、巨细胞病毒IgM抗体和IgG抗体测定,13、弓形体IgMIgG抗体测定。14、男性尿常规检验。15、男性血型((包括ABO血型和RH阳/阴性)。16、男性肝功能检测(谷丙转氨酶)。17、男性乙型肝炎血清五项检测。18、男性肾功能检测(肌酐)。19、男性梅毒螺旋体筛查。

五、组织实施

(一)分类推进。根据全县实际,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继续采取分类推进、逐步推开的方式分两个层次进行,同时,要做好宣传倡导和优生咨询,积极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及时总结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中好的经验和服务模式。

(二)协调联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以科学实施、方便群众为原则,主要由县、乡两级计划生育服务人员提供服务,县直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合力推进。

1.县卫生计生局:负责项目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指导、资金监管、考核评估等工作,及时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和服务模式,加强信息反馈和交流。抽调专家组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专家组和风险评估组,做好转诊人员的接诊和治疗工作;做好目标人群的风险评估、咨询指导、医学干预、结局随访等工作;县计生服务站负责人员培训、健康检查、资料分析、检查结果的风险评估及回复、妊娠结局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基础信息的录入及各类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

2.县财政局:负责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专项资金的预算、决算,及时足额支付资金并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3.县民政局:对结婚登记夫妇常规宣传孕前优生项目工作,发放相关宣传品,查验婚前检查证明,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提供登记结婚夫妇的基础信息、统计数据等,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项目相关工作。

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出孕检对象查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证明及相关资料,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开展宣传倡导及相关工作,同时为项目工作开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组织协调和优化技术人才。

5.县教育局: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青春期健康教育和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学生的人口意识、健康教育意识和优生优育意识。

6.县妇联:结合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文明家庭”创建、“双学双比”、妇女培训等活动,积极宣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相关工作,引导育龄妇女转变生育观念、少生优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7.县委宣传部和县文体广电局:负责项目工作的宣传倡导和音像宣传品的制作等,跟踪报道项目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免费播放孕前优生健康宣传教育短片。

8.乡镇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乡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组织机构,负责项目的统筹安排,组织宣传、管理协调等工作;组建由乡镇驻村干部、计生站包村人员、村联络员为组员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工作的开展,并做好宣传倡导、资料发放、摸底调查、人员组织等工作。

9.乡(镇)计生服务站:负责建立夫妇信息档案、汇总检查人数,统一组织培训和开展检查等工作;协助县计生站采集血样等相关工作;指导村级做好服务对象的资格确认,确保服务对象准确无误;做好人员培训,人员组织、宣传倡导、宣传品发放等工作。

10.村(居)委会:协助乡镇开展宣传倡导和健康教育,提高人群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重要性的认识,帮助掌握健康状况,生活方式、饮食习惯、环境因素对优生影响等基本知识,动员引导和组织计划怀孕夫妇到县乡计生站参与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发放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资料。

(三)工作流程

   1.计划怀孕夫妇双方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结婚证和《免费服务卡》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接受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影像学检查和咨询指导等基础性服务项目。

2.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为计划怀孕夫妇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技术服务家庭档案》,提供健康教育,签订《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情同意书》;收集夫妇基本信息和病史信息,提供体格检查、B超、实验室19项检验等孕前医学检查。

3.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区分一般人群和高风险人群,填写《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告知书》共三联,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计生办和受检者本人各一份。一般人群《告知书》由乡镇计生服务站(或社区)送交受检者本人签收,并给予相应的优生咨询指导。高风险人群《告知书》,由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直接送交受检者本人签收,进行面对面优生咨询,指导进一步检查、治疗或转诊。咨询指导人员应及时告知计划怀孕夫妇怀孕后主动联系乡镇计生办。

4.一般人群和高风险人群的早孕指导和随访暂由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完成;乡镇计生服务站技术人员经县级专门业务培训后,承担一般人群的早孕指导和随访工作。

   5.开展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村计生联络员负责收集妇女早孕及妊娠结局线索,报告乡镇计生服务站进行随访;乡镇计生服务站根据随访结果,填写《早孕随访记录表》及《妊娠结局记录表》、《出生缺陷儿登记表》,全部完成后交至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并将异常早期妊娠、不能确认的疑似不良妊娠结局报告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由县级技术服务人员随访记录,必要时组织专家会诊核实或转到医疗机构确诊。

6.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记录应做到一户一档。所有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记录文书,包括《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情同意书》、《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技术服务记录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早孕随访记录表》、《妊娠结局记录表》和《出生缺陷儿登记表》等,均由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汇总、统一保存。

六、保障机制

(一)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高度,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明确各自任务职责,定期研究、协调、部署和督查,不断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有序开展。

(二)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结算标准为每对夫妇240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80%,省级财政承担12%,州级财政承担1.6%,县级财政承担6.4%;为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省级确定在国家每对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结算标准240的基础上,将每对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结算标准提高到300元。增加的60元资金,省级财政承担60%,州级财政承担8%,县财政承担32%。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要严格按照结算标准和实际检查人数,结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

(三)  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充分发挥报刊、网络、电视、广播等传媒的作用,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使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及时了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性,提高群众参与优生检查的自觉性和优生科学知识知晓,提高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人群覆盖率,引导群众树立科学健康生活方式。

(四)加强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要根据新形式、新常态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新要求,加大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力度,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装备水平,强化出生缺陷预防专项技术等方面培训,着力提升技术服务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孕前优生指导服务。

(五)加强监管评估。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工作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和监管评估,确保各项工作运作顺利,决定调整共和县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小组。各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1.共和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领导小组

  : 才 洛 加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 董 海 生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李 文 兰   县财政局局长

普华才让   县教育局局长

祁 玉 林   县妇联主席

张 海 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白 玉 花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何 永 明   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

何 桂 兰   县中医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董海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日常工作。

2.共和县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专家指导小组

  长:才 洛 加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董 海 生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员:白 玉 花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何 永 明   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

            何 桂 兰   县中医院副院长

            拉 日 措   县中医院妇产科主任

专家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何永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人员培训、风险评估和技术指导工作,解决项目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不定期对工作进行检验、督导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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