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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9-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15〕124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青海共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青海共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才洛 加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 文 生 人行海南州中心支行行长
黎 珲 海南州银监分局局长
成 员:吴 斑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文 兰 县财政局局长
华 嘉 县农牧局局长
薛 文 财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樊 德 春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张 永 顺 县国家税务局长
林 海 臣 县地方税务局局长
耿 文 海南州银监分局监管二科科长
李 洪 云 共和农村合作银行董事长
李 庆 忠 共和农村合作银行行长
千 战 峰 共和农村合作银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共和农村合作银行,李洪云董事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庆忠行长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青海共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改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化,报请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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