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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09-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15〕127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龙羊峡“宁静小镇”开发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龙羊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龙羊峡“宁静小镇”开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龙羊峡“宁静小镇”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 李 增 仁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 文 军 县旅游局局长
王德 荣 龙羊峡镇人民政府镇长
成 员: 吴 斑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金融办主任
李文 兰 县财政局局长
薛 文 财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华 嘉 县农牧局局长
韩 忠 明 县交通局局长
安 进 奎 县水利局局长
多 杰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赵久 文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丁 顺 来 县移民安置局局长
扎 西 县城镇管理局局长
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薛 炜 县供电公司经理
王 富 强 电信公司共和营业部经理
王 光 瑞 移动公司共和营业部经理
林 炳 彦 联通公司综合部主任
李 继 成 青海艺苑旅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 岳 青海艺苑旅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是加强对龙羊峡“宁静小镇”开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县国土、住建、交通、环林等部门指导艺苑公司按程序办理土地、规划、环评等相关建设手续,依法依规开展建设;二是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配套完成景区周边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协调,优化信贷环境,提高信贷支持景区发展建设水平。四是加强对库区码头、渔船的管理,规范景区秩序,确保景区水上游览安全;五是加强对库区渔业资源的规范管理,保护好生态环境;六是加强宣传动员,做好群众工作,促使景区周边群众配合、支持龙羊峡“宁静小镇”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刘文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德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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