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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11-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15〕150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共和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共和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司 成 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吴 斑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华 藏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李 海 青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新农办主任
东 忠 民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 继 华 县经济商务局局长
华 嘉 县农牧局局长
普华才让 县教育局局长
韩 忠 明 县交通局局长
才项多杰 县司法局局长
樊 德 春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扎 西 县城镇管理局局长
范 玉 华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多杰南加 县公安交警大队队长
赵 旗 县公安消防大队队长
多杰龙主 州交警支队倒淌河直属大队队长
陈 海 人保财险共和支公司经理
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交警大队,多杰南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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