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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11-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15〕151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恰卜恰镇老城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了解掌握恰卜恰镇老城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总结工作经验,县政府决定近期组成督查工作组对恰卜恰镇老城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督促检查。为保证督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督查时间
2015年11月9日上午。
二、 组成人员
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县人大、县政协各一名副职领导,县
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县委办公室1人,县督查室1人、人大代表7人、政协委员5人。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全程陪同。
三、督查内容
恰卜恰老城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四、 督查方式
通过现场查看、听取项目介绍、工作汇报等方式进行。
五、 相关要求
1. 县人大、县政协、组织部、县委办、县督查室于11月6
日14:30前将参加督查人员名单上报县政府办。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分别由县人大、县政协办公室负责通知按时参加。
2.所有人员于2015年11月9日上午8:30在县政府办公楼前集合,统一乘车前往。
3.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相关准备
工作,提前到项目实施地点等候,并做好介绍准备。
4.参加督查人员要认真查看和听取项目介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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