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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12-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15〕174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专项建设基金项目 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我县把争资立项工作作为促投资、稳增长的重要抓手,全力做好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的申报争取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已落实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建设项目7项。但从目前项目推进和实施情况看,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缓慢,开工率低,投资拉动作用未能及时显现。为加快2015年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开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国家发改委共安排我县专项建设基金项目7项,落实专项建设基金1.99亿元。其中:第三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2项,安排专项建设基金0.23亿元,已全部到位;第四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5项,安排专项建设基金1.76亿元,已全部到位。由于有关项目业主主观上重视不够,重争取轻落实,致使项目前期工作滞后,未能及时编报项目可研、初步设计和办理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如不加紧推进前期工作,势必影响项目履约落地。
二、工作要求
根据省、州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整体要求,2015年国家已安排的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必须要在2016年上半年开工建设,否则收回投资。因此,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专项基金项目的建设管理,认真做好跟踪协调服务,以实际行动加快未开工项目前期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开工建设,最大限度扩大投资增量,切实发挥投资的拉动效应。
一是实行分工责任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实行领导责任制,各分管县长采取“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目标、一抓到底”的工作保障机制。为强化工作落实,加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县政府适时召开项目推进会,通报项目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针对未开工项目逐项研究制定推进措施,并落实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确保每个项目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各有关部门抓紧今冬剩余的黄金期,奋战100天,加快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前期进度,优化程序,主动服务,积极开通审批核准“快速通道”,尽量缩短审核周期,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限全面开工。针对今年已下达的项目,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抓紧与银行对接,做好后续资金筹措。
三是建立督查检查和问责机制。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加大跟踪协调落实力度,定期深入项目建设单位实地督查,及时了解掌握项目开工及进展、配套资金落实到位情况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县财政局要做好政府回购项目回购资金的年度测算工作,并将2016年回购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县督查室和考核办要加强督查工作,将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建设同绩效考核挂钩,对项目进展缓慢,未能在规定时限开工建设的项目进行督办。
四是加强项目进度信息报送工作。从12月起到2016年底,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实行月报制,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在每月10日、20日、30日汇总项目进展情况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全面掌握项目建设动态,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
附:共和县专项建设基金项目责任分工一览表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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