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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6-07-1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级文件

共政办印〔2016〕3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印章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1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关于加强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严密印章管理工作的通知》(南公发〔200681号)要求,“共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藏汉两文公章(编号:6325000005676)、“共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藏汉两文公章(编号:6325000005677)、“共和县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藏汉两文公章(编号:6325000005678)已按《标准》(GA241.1241.82000)刻制就绪,从发文之日起正式启用。原“共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章(编号:6325210004347)、“共和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公章因机构整合同时废止。

附:印模

 

 

                           2016年7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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