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07-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16〕94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共和县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青海省国有林场改革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推进我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共和县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周 先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 久 文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成 员: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 文 兰 县财政局局长
张 海 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薛 文 财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韩 忠 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安 进 奎 县水利局局长
刘 文 军 县旅游局局长
沈 建 云 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格 多 县机构编制管理办公室主任
薛 炜 县供电公司经理
李 庆 忠 共和农村合作银行行长
汤 雷 平 县切吉林场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赵久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汤雷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2016年7月8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