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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6-08-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16〕109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共和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协调督查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全县水利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保证各项水利建设项目工程顺利实施,根据省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协调督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6年水利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共和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协调督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周 先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安进奎 县水利局局长
巷青加 县督查室主任
成 员:杜苏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文兰 县财政局局长
薛文财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久文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沈建云 县农牧局副局长
东 曲 县水利局副局长
王 军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东曲同志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全县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及建设中遇到的筹资融资、征地拆迁、用地用电、督查督办等问题;县督查室负责会同县水利局抓好全县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各项督查督办工作;县水利局负责完成各类水利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上报工作,并及时与省州水利部门衔接协调方案的审查、审批工作,同时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与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衔接项目的审批及资金下达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及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县审计局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的审计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农牧局按照各自分工分别抓好水利项目的用地、环评、涉及渔业及占用草地、林地等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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