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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6-08-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16〕116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共玉公路共和县城连接线工程 征地拆迁工作的通知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共玉公路共和县城连接线工程自2014年10月开工建设至今,因部分路段征地拆迁问题影响,仍有3.368公里施工停滞不前,不仅影响了整体建设进度,给施工单位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亏损,还受到了州委、州政府的高度关注,要求务必限期解决有关问题。为确保工程顺利施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征地拆迁工作顺利推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由县政府副县长谢康勇同志负责,全力推进该工程征地拆迁有关工作,并在城北新区道路建设项目拆迁工作组的基础上,成立共玉公路共和县城连接线工程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谢 康 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人选)
副组长:韩 忠 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才让端智 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主任科员
成 员:李 文 兰 县财政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薛 文 财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 久 文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陈 军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镇长
扎 西 县城镇管理局局长
切 太 加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协调推进工作,韩忠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才让端智同志任副主任,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研究后,从有关乡镇和部门抽调。今后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不另行文。
二、加快工作进度
县政府要求,领导小组要认真按照州委、州政府有关要求和县政府历次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沟通、强化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务必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共和县城连接线工程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完工。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出发,积极支持和配合城北新区道路建设项目拆迁工作,并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要求,及时安排被抽调人员按时到岗开展工作,在开展拆迁工作期间,被抽调人员所在单位不得再安排其他工作。县督查室要将征地拆迁工作列入近期督查工作重点,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并向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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