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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6-10-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16〕122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重点乡镇、重点区域 环境卫生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共和县重点乡镇、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方案》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近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016年9月12日
是否宜公开选项:宜公开
抄送:州法院、州检察院、州政府办公室、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农牧局、州水利局、州人社局、州环保局,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办公室。 |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2日印发 |
共和县重点乡镇、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全县城乡环境面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营造良好地发展环境,根据全县环境卫生整治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因地制宜、整体推进、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以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为重点,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努力营造“村庄家园美、城乡环境美、交通沿线景观美”的良好生态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组织领导,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共和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谢 康 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钟 耀 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 顺 海 县城镇管理局市容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尚 红 飚 县城镇管理局主任科员
赵 久 文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刘 文 军 县旅游局局长
陈 军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镇长
谭 海 荣 龙羊峡镇人民政府镇长(人选)
加 羊 倒淌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元旦才让 塘格木镇人民政府镇长
叶 太 加 江西沟乡人民政府乡长
索南东主 黑马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扎 西 石乃亥乡人民政府乡长(人选)
王 燕 铁盖乡人民政府乡长
刘 静 玲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镇管理局,尚红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按照“整治见成效,管理上水平,环境大改观”的总体要求,结合“美丽乡村”“文明城镇”建设,以城镇、农牧区村庄、公路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景点为重点,以建立城乡环境清洁长效管理机制为核心,以实施“四大行动”、开展“两项活动”、建立“一个机制”为主要内容,全面开展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不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一)恰卜恰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1.整治城镇环境卫生顽症。全面解决和清理陈年垃圾渣土、露天粪坑、黑臭沟塘、残墙断壁和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涂乱画,整治乱设加工、维修、经营站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规范广告设置、设点经营和车辆停放。保持镇容整洁美观。机关单位、企业、社区院落、墙体、地面、办公场所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恰卜恰镇
协助单位:县城镇管理局清扫大队、县交警大队、四川达沃斯公司海南分公司
2.清洁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环境。进一步完善学校、饭店餐馆、旅游景点、建筑工地、车站、市场等重点单位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卫生达标责任,切实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各学校重点做好宿舍、教室、食堂和厕所的清洁卫生;饭店餐馆、旅游景点、建筑工地、车站以及交通要道等重点场所要建立完善卫生保洁制度,每周至少组织一次自查,妥善处理垃圾、粪便和污水,及时清理卫生死角。各类集贸市场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加强日常保洁,每周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大清洁活动。同时,强化城镇河道及其两岸卫生保洁,彻底清除河道两侧乱堆乱放的陈年垃圾。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助单位:县城镇管理局
3、集中清理城乡结合部垃圾废品收购站。
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对环城东路延伸段大桥旁废品收购站、加油站旁废品收购站及次汗素大桥路口旧货收购站进行搬迁,具体地点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城镇管理局统一指定。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协助单位:县城镇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恰卜恰镇政府、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4、完善公共设施。切实整治沿街门店店外经营、沿街屠宰、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堆杂物、占道洗车、毁坏行道树等不良陋习。沿街餐饮门店要在门口设置垃圾收集桶。规范和清理广告牌匾、灯箱、公交站点、交通护栏、公厕、休闲座椅、果皮箱等设施,背街巷道硬化亮化实现全覆盖,合理增设公共信息发布栏,疏导便民信息规范张贴,及时维修破损路面、路灯、供排水设施,完善、维修下水井、检查井等公共设施,维护城镇良好形象。
责任单位:县城镇管理局
协助单位: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
5、清洁小区环境。按照住宅小区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加大物业公司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完善和维护小区道路、绿地、停车场等公共设施,集中清除积存垃圾和各类乱堆杂物以及楼体上乱贴乱画的小广告等,保持楼院及墙体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协助单位:县城镇管理局
6、整治建筑工地环境。加强建筑工地运输管理,硬化工地出入口、施工现场路面,规定行车路线,及时打扫出入口环境卫生,确保驶出工地的各类车辆冲洗干净,不带泥上路。工程运输车辆及货运车辆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土方、泥浆等流体、散装货物,采取密闭或者覆盖措施,严禁无覆盖封闭和超载超限车辆行驶。加强拆迁工地现场管理,采取安全防护和防尘降噪措施,做到文明施工。对尚未开工建设的施工现场,采用绿色防尘网进行覆盖,并定时洒水降尘,工地现场外围砌筑固定围墙,设置隔离护栏,并进行适当美化。
责任单位: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协助单位:县城镇管理局、四川达沃斯公司海南分公司
7、整修园林绿化。大力推进县城和乡(镇)村造林绿化工程,对公共绿地、广场、道路、渠道两侧绿化设施进行全面整治,清理更新枯死苗木,修剪整理树冠树形,清理裸露地块(树坑)。整治沿路河滩荒滩,及时增植补植绿化苗木。大力开展单位门前、院落内外绿化。强化日常养护管理,清理绿化带、绿地废弃物,及时查处毁绿、占绿行为,保证绿地、绿化带环境整洁。
责任单位:县城镇管理局
协助单位: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二)倒淌河镇、龙羊峡镇、铁盖乡集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确保环境卫生有序推进。一是全面解决和清理陈年垃圾渣土、露天粪坑、黑臭沟塘、残墙断壁和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涂乱画,整治乱设加工、维修、经营站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规范广告设置、设点经营和车辆停放。二是全面清理日月山山口至镇区内公路沿线林带、草场及沟渠内的垃圾及“白色污染”。三是动员周边群众及个体户参与到整治工作当中,积极开展环境卫生大排查工作,清除卫生死角,重点加强对各村社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四是及时签订乡与村、村与社、社与户的目标责任书,确保专项行动责任到人,落实到户。五是村道清扫保洁工作做到定员、定岗、定责,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保洁,确保村道保洁工作落到实处;六是加大“白色污染”治理力度,对各村社主要活动区域及农牧户聚集处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白色垃圾”清理工作。七是集中开展大规模专项整治行动,清理道路两侧及各村存在的卫生死角,全面清理村内柴草、杂物、砖瓦,清除道路两侧的私搭乱建,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使村容村貌有进一步改善。八是加大对旅游景点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力度,彻底消除暴露垃圾现象,合理归置景区垃圾箱。在景区停车场、路口等游客和车辆相对集中的密集处增设垃圾箱,方便游客投放废弃物,便于垃圾集中回收。九是将建筑垃圾处理到正规的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地,保证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整洁,防止垃圾运输过程的遗散扬尘。十是由保洁人员将各户门前的生活垃圾定时收集运送至定点的垃圾场所,清运车辆进行集中收集并运送至垃圾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责任单位:倒淌河镇、龙羊峡镇
协助单位:县旅游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驻倒淌河各单位、驻龙羊峡各单位
(三)州级单位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州级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庭院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清扫,清理更新枯死苗木,修剪整理树冠树形,清理建筑垃圾、填埋工程取料场、裸露地块(树坑)。
责任单位:州级各相关单位
(四)海南州太阳能生态发电园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对园区道路进行清扫养护,并对园区两侧的绿化设施进行全面整治、清理绿化带垃圾,开展拉网式白色垃圾清理工作,做到无白色污染,确保园区环境卫生整洁。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水利局、州林业局、州环保局
(五)其他各乡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一是全面解决和清理陈年垃圾渣土、露天粪坑、黑臭沟塘、残墙断壁和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涂乱画。二是动员周边群众及个体户参与整治工作当中,积极开展环境卫生大排查工作,清除卫生死角,重点加强对各村社的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三是及时签订乡与村、村与社、社与户的目标责任书,确保专项行动责任到人,落实到户。四是加大“白色污染”治理力度,对各村社主要活动区域及农牧户聚集处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白色垃圾”清理工作。五是集中开展大规模专项整治行动,清理道路两侧及各村存在的卫生死角,全面清理村内柴草、杂物、砖瓦,清除道路两侧的私搭乱建,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使村容村貌有进一步改善。六是各乡镇要建立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塘格木镇、切吉乡、沙珠玉乡、廿地乡
协助单位: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
(六)环湖各乡镇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环湖各乡镇集中开展大规模专项整治行动,清理道路两侧及各村存在的卫生死角,全面清理村内柴草、杂物、砖瓦,清除道路两侧的私搭乱建,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使村容村貌有进一步改善。组织驻恰各单位分区对青海湖周边山麓内“白色污染”及视野范围内可见污染物进行彻底清扫。
责任单位:环湖各乡镇、湖东种羊场
协助单位:省湖管局、县教育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制定整治方案,划分责任区域,落实责任单位,细化清洁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集中清洁。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确定的清洁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在集中清洁阶段,各部门组织干部群众于9月12至14日集中进行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切实做好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三)巩固提高。各责任单位要先行进行初验,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四)考核验收。在各单位初验、深化整治的基础上,由县政府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结果作为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年度生态环境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清洁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签订责任书,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县城镇管理局负责指导恰卜恰镇区城镇环境清洁工作,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负责指导农牧区村庄环境清洁工作,县旅游局负责指导旅游景区景点及周围环境清洁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与公路养护单位的沟通协调、路面清洁以及公路沿线环境清洁工作。
(二)宣传教育,广泛参与。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协调,充分运用宣传工具和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加大对违规建设、破坏环境等行为的曝光力度,切实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全社会共同建设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
(三)督促检查,推进工作。由县督查室会同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城镇管理局、交通局、旅游局等部门,采取明查暗访和定期、不定期突击检查的方式,对各相关部门开展城乡环境清洁工作情况一季度一检查、一季度一通报,对工作进展快,整治效果好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整治不力、效果不显著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关部门及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确保清洁环境行动取得实效,城乡环境面貌得到彻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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