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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6-10-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级文件

共政办〔2016〕137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共和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 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2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共和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调整后的人员如下:

    长:韩忠 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党 拉 加   县民政局局长

   员:索南尼玛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人选)

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 继 华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 海 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普华才让   县教育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董 海 生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安 进 奎   县水利局局长

赵 久 文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郑 伟 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人选)

樊 德 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祁 玉 林   县统计局局长

羊本才让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仁青东主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豆 拉 加   县民政局副局长

何 明 瀚   县人武部政工科科长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地名普查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党拉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6年10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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