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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6-10-3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级文件

共政办〔2016〕144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恰卜恰镇区黄标车区域限行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3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公安局制定的《共和县恰卜恰镇区黄标车区域限行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随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遵照执行。

                                     

 共和县恰卜恰镇区黄标车区域限行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黄标车淘汰工作,贯彻落实《青海省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海南州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州两级政府加快淘汰黄标车工作的任务要求, 强化黄标车限行措施,按照“科学统筹、属地负责、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稳妥、有序地推进淘汰黄标车工作。引导社会类黄标车的更新淘汰。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政策,治理交通拥堵,在恰卜恰镇区划定限制黄标车(下称限黄)的通行区域,通过在限黄区域内分路()段禁止黄标车通行,综合运用宣传教育、政策鼓励、严格执法等治理措施,逐步减少中心城区黄标车的使用量。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政府各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起表率作用,强化政策和舆论引导,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支持限行工作,加快黄标车淘汰。

(二)部门协同。县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协同配合,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强化执法。将限行执法纳入日常执法范围内,建立各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分时分段加大对限黄区域内黄标车的执法检查力度。

三、限行车辆、区域和时间

(一)限行车辆

此次限行的车辆对象为黄标车。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未达到“国Ⅰ”标准(不含国Ⅰ)的汽油车和未达到“国Ⅲ”标准(不含国Ⅲ)的柴油车(即国0汽油车和国0、Ⅰ、Ⅱ柴油车),通常指车辆检测时发放的环保标志为“黄色”的机动车辆。不包括三轮车、低速货车。

(二)限行区域及路段

1.恰卜恰镇区:青海湖南北大街(同德路至兴海路);

2.恰卜恰镇城北新区:德和路(和顺路至黄河北大街)

(三)限行时段

20161027日起,全天24小时限行区域内禁止黄标车通行。其中:20161027-20161130日为限行劝导期。劝导期内,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由公安交警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驶离限行区域。自2016121日起,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通告阶段(1024日—1027日)

由县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尽快确定恰卜恰镇区黄标车限行区域及路段,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以县政府名义发布共和县恰卜恰镇区黄标车区域限行的通告。

(二)设置标识阶段(1027日—1030日)

由县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加强与州交警部门的衔接,于10月底前完成限行区域内相关路口、路段黄标车限行标识牌的安装。同时,将黄标车限行执法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完成对限行执法交警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执法人员知政策、懂法规、会判断,做到文明执法。

(三)执法过渡阶段(1027日—1130日)

由县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通过设置固定执法点、流动执法点及公安环保联合执法等方式,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实施驶离限行区劝导,以宣传教育为主,暂不处罚。

(四)具体实施阶段(121日起)

2016121日起,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规定,对驾驶人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五、责任分工

(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1、负责黄标车区域限行的组织协调工作,会同县交警大队建立联系工作机制;

2、负责环保标志管理、核发和补发工作;

3、负责落实“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措施;

4、负责印制限行宣传册和定制、发放宣传品。

(二)县公安交警大队

1、负责制定限行执法工作方案,将黄标车限行执法纳入日常执法范围;

2、负责起草限行通告;

3、负责限行区域内相关路口、路段黄标车限行标志牌的设置;

4、负责对黄标车违反禁令标志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限行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抓好落实,确保做到组织计划到位、通力合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法规和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的必要性,提高群众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同时,各相关部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研究处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增强公众参与度,为黄标车限行及今后的淘汰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加强文明执法,打造良好形象。在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查处黄标车的违法行为,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勤,防止发生公路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行为和其他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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