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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6-11-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16〕160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共和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国营农牧场(站):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共和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公保才旦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旦正多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索南尼玛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祁 玉 林 县统计局局长
马 佐 邦 国家统计局共和调查队队长
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沈 建 云 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侯 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张 海 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薛 文 财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安 进 奎 县水利局局长
赵 久 文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吴 斑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多 杰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党 拉 加 县民政局局长
才项多杰 县司法局局长
陈 军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镇长
谭 海 荣 龙羊峡镇人民政府镇长
加 羊 倒淌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元旦才让 塘格木镇人民政府镇长
叶 太 加 江西沟乡人民政府乡长
索南东主 黑马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扎 西 石乃亥乡人民政府乡长
华 科 切吉乡人民政府乡长
吉 先 加 沙珠玉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 燕 铁盖乡人民政府乡长
南加才让 廿地乡人民政府乡长
华 藏 县公安局副局长
何 文 军 县统计局副局长
李 海 红 国家统计局共和调查队副队长
雷 涛 县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参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何文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国营农牧场(站)要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乡镇、本农牧场站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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