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海南州人民政府

政府工作部门

各县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共和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文件>县级文件>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7-03-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级文件

共政办〔2017〕19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限期足额收缴城北新区供地土地出让金及 成本地价款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2 浏览次数: 【字体:
 

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以来,在城北新区开发建设过程中,我县向有关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供地55宗。其中,挂牌出让16宗,缴清土地出让金15宗,未缴清1宗,欠缴333.88万元;划拨39宗,缴清土地成本地价款27宗,未缴清12宗,欠缴2822.6万元。至今为止,因相关单位未引起足够重视、工作措施不力,城北新区土地供地后未能及时足额收缴土地出让金和成本地价款,影响了我县土地管理秩序和财政收支平衡。现要求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财政、住建、审计等相关部门全力配合,主动上门服务,加大对城北新区未缴清土地出让金及成本地价款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催缴力度,保证在一季度全部缴清。延期尚未缴清,对我县土地管理和财政收支造成影响的,县委、县政府将依规对主管部门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2017年3月10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