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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4-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17〕36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县属节水型社会建设各成员单位收集相关 资料迎接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水利部水资源司《关于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资源节函〔2017〕12号)文件要求,我县被定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评价县,四月份将迎接省州检查考核,请县属节水型社会建设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分工,准备2015、2016两年开展相关工作的影像资料、实施方案、基础数据、总结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并于4月15日前报送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办公室(县水利局2楼),以便顺利通过检查考核。
附:共和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责任分工细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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