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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7-06-0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级文件

共政办〔2017〕77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开展2017年世界环境日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0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机关单位: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上报的《共和县开展2017年世界环境日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共和县开展2017年世界环境日活动实施方案

 

65日是第46个世界环境日,为进一步加大新《环保法》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干部群众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积极性,为我县环保工作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现结合共和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青海考察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和省委提出的“四个转变”要求,以宣传环保政策法规和环保中心工作为主线,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阵地大力宣传污染减排、生态创建、环境执法等重点环保工作。通过大张旗鼓地宣传,进一步激发社会公众关心环保、支持环保的工作生活理念,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使保护环境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二、活动主题

    环境保护部确定2017年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环境保护部公布2017年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自觉践行绿色生活,共同建设美丽中国。

    三、宣传内容

1.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环境保护新思路、新目标、新要求。宣传我县实施生态立县战略、推进绿色繁荣建设生态文明对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

2.以宣传贯彻《环境保护法》为主线,结合水源地保护、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中心工作,面向全社会宣传新环保法,着力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充分调动公众关注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倡导树立守法、尊法,爱护环境、建设美好家园生态文明意识,促使各类排污企业文明守法经营、珍惜环境资源,全力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

3.加强低碳生活知识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实施绿色低碳消费,使节水、节电、节能、节材、降低生活污染物排放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把党和国家关于全民参与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生活的号召落实到机关、学校和家庭。

4.宣传“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酒店”、“绿色企业”和生态乡镇(村)等先进典型,为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活动和全民环保行动奠定基础。

四、活动时间

   201765

五、宣传形式

(一)利用媒体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办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专版或专栏。介绍“十二五”以来我县环保工作取得的成果和“十三五”环保规划,宣传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宣传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倡导绿色经济和绿色生活方式,全方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开展集中宣传活动。65日上午9:30-12:00组织县直机关、驻恰企事业单位,在青海湖广场通过悬挂横幅、展板展示、散发宣传单、宣传册和环保袋,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环保知识咨询及宣传车流动宣传等方式,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各单位宣传横幅务必在65930前在青海湖广场及附近街道醒目位置进行悬挂(宣传标语内容见附件)。

2. 各单位展板展示以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本单位本系统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本单位本系统环保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方式和方法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等方面为主要内容。要求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妇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扶贫开发局、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统计局、县地税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各制作展板1-2块,并在65日上午930在青海湖广场展出。

(三)开展环保法律“十进”活动。切实把《环保法》落实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军营、进旅游景区、进项目建设区和进宗教场所。以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法律意识,倡导树立守法、尊法,爱护环境、建设美好家园生态文明意识,促使各类排污企事业单位文明守法经营、珍惜环境资源,全力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 

(四)开展媒体及手机环保宣传。在政府门户网站通报党委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部署、环境质量信息和《环保法》有关监督执法情况。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部门要以“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周为契机。精心组织,创新宣传形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掀起宣传活动的高潮。

(二)围绕主题,突出特色。要紧紧围绕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以宣传《环境保护法》为重点,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三)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各部门要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于610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

 

 

附:

 

各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标语内容

 

1.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2.减少排污 绿色生活 净化地球      (县发展和改革局);

3.创造绿色时尚,拥抱绿色生活         (县旅游局);

4.倡导低碳生活 呵护生态家园       (县农牧和科技局);

5.喝洁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这需要您每时每刻爱护环境!           (县水利局);

6.人人参与,创建绿色家园                (县民政局);

7.保护环境山河美 持续发展事业兴       (县国土资源局);

8.人人参与环境保护 个个争当绿色天使     (县教育局);

9.珍惜资源人人有责,爱护环境由心出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 乘做公共交通工具 绿色出行我看行   (县交通运输局);

11. 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爱护我们共有家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提高环境道德水平 建设文明共和       (县扶贫开发局)

13.环境友好型社会离不开您的关注与支持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14.节能是一种美德 环保是一种时尚        (县供电公司)

15. 节能减排 严拘小节 共同携手     (共和县污水处理厂)

16. 依法推进清洁生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青海湖清真肉业有限责任公司)

17.开发与环保同步 生产与治污并举

(青海主月畜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18. 合理利用资源 保护生态平衡 

(青海雪峰牦牛乳液有限责任公司)

19. 倡生态环保之风 走持续发展之路

 (青海省青海湖药业有限公司)

20. 推进清洁生产,实现经济和环境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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