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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7-07-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级文件

共政办﹝2017﹞104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年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 通 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2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创新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和落实机制,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2016年,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共和县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通过实践推进,各示范创建单位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主动督察落实,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创新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对开展创建活动意义和作用认识不深,创建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把握不准,逐级传到工作压力不够,经验总结、示范推广、舆论宣传工作抓的不紧,重形式轻实质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示范创建活动的作用发挥和深入推进。为加强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指导,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现就做好2017年示范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进一步推进示范创建活动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提出“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其根本目的是要建立机制,推动《纲要》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是要创新工作方法,主动适应新常态、新发展、新要求,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要强化工作时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共治;是要创新工作载体,以“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四个转变”新思路为指引,不断总结先进经验,树立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加快学习先进、正当典型、赶超示范的良好工作格局。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特别要在工作下功夫、措施出实招、结果见成效,让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人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不断增强。

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是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开始,不是建成法治政府的结果,重点在创建过程,关键在示范引领。因此,各示范创建单位要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创建标准,全面做好基础工作,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探索创建新模式、新路径。要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示范成效,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的前提下,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深入,长期保持、久久为功,确保到2020年如期实现“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2017年确定倒淌河镇、龙羊峡镇、沙珠玉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司法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为示范创建单位。

二、   强化措施,进一步明确示范创建方式方法

(一) 梳理创建任务。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内容、程序、形式、标准、要件以《共和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位验收评定工作方案》(共政办2016181号附件2)为准,评估指标以(共政办2016181号附件3、附件4)为准。各示范创建单位要准确把握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节点、步骤、时序,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内容进行全面梳理、细化,明确共性和个性目标,拿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努力做到总体有部署、年度有计划、工作有安排、措施有保障、责任有落实。

(二)              明确创建成果。各示范创建单位要建立落实评估指标的可检验成果任务台账,逐项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明确时间进度和责任主体。要实行严格的对标检查、对账销号和动态管理制度,对已形成的可检验成果,按照评估指标设定的目标要求开展重新评估和归档立卷,不符合目标要求的,及时做好制度更新、措施跟进工作;对缺项漏项的工作任务,要建章立规、完善措施,并盯紧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进展,不断调整、充实和完善任务台账。

(三) 抓住创建重点。各示范创建单位要紧紧扭住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心,积极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精准发力,及时调整工作重点,补足工作“短板”,切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高度重视示范创建主体和项目的选树培育和经验总结,注重开拓创新,大胆先行先试,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引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

815前,各示范创建单位要将示范创建方案、任务台账、示范创建主体报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    注重实效,进一步完善示范创建工作机制

(一)  加强组织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对示范创建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 强化指导监督。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抓好对示范创建活动的动员部署,提高创建单位使命感、责任感。要进一步加强对示范创建单位的经验总结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促进示范创建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三) 规范开开展验收。11月底,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评估小组或组织成员单位交叉互评、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示范创建单位创建方案、任务台账、创建标准及相关印证资料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示范创建单位由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授牌,示范创建单位授牌后,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抽查,对工作停滞不前并经指导改正仍然没有起色的示范创建单位,取消示范资格。

(四) 及时总结宣传。各创建示范单位要制定宣传方案或宣传工作计划,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示范创建工作成果。要用好微视频这一宣传新模式,以示范创建项目为视角,充分展现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发挥的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形象,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示范创建单位要按照《共和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本通知要求,切实完成示范创建的“规定动作”,确保面上创建工作规范推进、提质增效。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要适当增加“自选动作”,着力培育示范创建特色亮点,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共和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

        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7年7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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