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08-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17〕117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尽快报送撤县设市相关资料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尽快提供共和县撤县设市各类补充资料的通知》(共办发〔2017〕126号)要求及县政府在8月1日召开的全县撤县设市工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应将撤县设市各类补充资料于8月10前报送县民政局。截至目前,除县人大办、政协办、县志办、交通、国土等部门和各乡镇报送资料外,其他各部门和单位均未报送相关资料,现已影响到我县撤县设市后续工作,希望相关部门和单位于8月15日前及时将相关资料报送县民政局。未报送情况如下:
一、需补充完善相关资料的部门和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批准的驻地城镇总体规划图。(A3图幅)
二、需协调省政府相关部门提供资料的部门和单位
县编办:省级人民政府关于拟设立县级市地方机构调整和人员编制控制的意见。
县统计局:公开出版的申报前三年的本省(区)统计年鉴共三册,其他公开出版的能够支撑有关数据的专业性统计年鉴。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门出具的有关意见。内容应当包括:(1)关于县级市的设立与城市发展所需综合承载能力相匹配情况的意见;(2)关于设立县级市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相衔接情况的意见;(3)关于拟设市区域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符合城乡规划的意见;(4)关于拟设市城区公共交通、道路桥梁、地下管网、防洪防涝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安全设施建设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标准要求情况的意见;(5)关于拟设市城区公共供水普及率的意见;(6)关于拟设市城区污水处理率的意见;(7)关于拟设市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的意见;(8)关于拟设市城区建成区绿地率的意见;(9)关于拟设市城区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的意见;(10)关于拟设市城区建成区道路面积率的意见;(11)关于拟设市区域城镇常住人口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全覆盖情况的意见。第(5)至(11)项,如在已提供的公开出版统计年鉴中已载明有关数据,在列明年鉴名称并对具体数据加以标注的基础上,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不再出具相关意见。
县水利局: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县级市的设立与城市发展所需要综合承载能力相匹配的意见。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有关意见。内容应当包括:(1)综合评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和环境统计数据等,出具的关于县级市的设立与城市发展所需综合承载能力相匹配情况的意见;(2)关于设立县级市与省域环境功能规划相衔接情况的意见。
县发展和改革局: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有关意见。内容应当包括:(1)关于设立县级市与国家和省(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相衔接情况的意见;(2)关于拟设市城区具备优良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条件的意见。
县财政局:省级财政部门出具的有关意见。内容应包括:(1)关于申报前两年拟设市区域地方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数据的意见;(2)关于申报前两年本省(区)所辖其他县(含自治县、不含县级市、市辖区)的地方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在本省(区)所辖县(含自治县、不含县级市、市辖区)中所处的位次的意见。如在已提供的公开出版统计年鉴中已载明有关数据,在列明年鉴名称并对具体数据加以标注的基础上,省级财政部门可不再出具相关意见。经测算,拟设市区域人均地方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指标未达到《设立县级市标准》相关要求的,可不提供该项数据。
县公安局:省级公安部门出具的关于拟设市城区公共消防及其配套安全设施建设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标准要求情况的意见;省级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关于拟设立城区公共交通配套安全设施建设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标准要求情况的意见。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关于拟设立市区域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全覆盖情况的意见。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有关意见。内容应当包括:(1)关于拟设市区域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的意见;(2)关于拟设市区域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量的意见。如在以提供的公开出版统计年鉴中已载明有关数据,在列明年鉴名称并对具体数据加以标注的基础上,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可不在出具相关意见。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省级文化部门出具的关于拟设市区域建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且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全覆盖情况的意见。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关于拟设市区域体育建设设施实现社区全覆盖情况的意见。
移动、联通、电信共和分公司:省级通讯管理局出具的关于拟设市城区家庭宽带接入能力的意见。
三、提交资料不符的部门
县教育局: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关于拟设市区域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的意见。如在以提供的公开出版系统年鉴中已载明有关数据,在列明年鉴名称并对具体数据加以标注的基础上,省级教育部门可不在出具相关意见。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