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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7-09-07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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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17〕131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0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共和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为构建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全县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发〔201514号)、《青海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和《海南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特编制《共和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以下简称“体系规划”)。

一、发展现状  

(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状况

共和县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4799个行政村16个社区委员会,全县总面积17252.27平方公里,截止2015年末,全县总户数为44595户,总人口为136348人,年内出生人口1576人,出生率为13.14,政策符合率为99.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9.54‰;死亡人口433人,死亡率3.61‰;全县城镇人口42804万人,占31.39%;乡村人口93544万人,占68.6%;少数民族人口占73.05%。全县国民生产总值60.8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192.7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324.90元。由于撤县设市,预计到2020年全县人口将达到14.90万人。

(二)居民健康水平

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到67.8岁。2015年全县住院分娩率为98%;未发生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5.82‰;婴儿死亡率为5.37‰。

(三)医疗资源现状和利用情况

截止2015年,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221所。其中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4所(共和县中医院、疾控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卫生监督所),乡镇卫生院13个,村卫生室115所(其中寺院卫生室16所),民营医院6所,个体诊所59家,其他医疗机构25家。共开放病床450张,每千人口拥有病床数为3.3张;共有各类卫生计生人员357人,其中县中医院162人、卫生监督所14人、妇计中心11名、疾控中心32人、乡镇卫生院138人;具有高级职称的37人,中级职称的95人、初级职称200人;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150人、大专176人、中专及以下学历的31人。全县有执业(助理)医师169人,注册护士132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卫生计生人员、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和专业公共卫生人员分别为2.2人、1.24人、0.97人和0.4人。民营医院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23人。

2015年完成门诊诊疗人次10.4万人,住院0.76万人次。全县病床使用率为79%左右。其中2家县级公立医院(县中医院、县妇计中心)开放床位168张,病床使用率为85%13家乡镇卫生院开放床位132张,病床使用率为50%

二、主要问题

自我国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共和县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卫生资源总量逐年提高,但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面仍然存在的诸多问题和短板,无法有效应对全县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需求,主要表现在:

(一)卫生计生资源总量不足。2015年,全县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卫生计生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和专业公共卫生人员数仅分别为3.3张、2.2人、1.24人、0.97人和0.4人(同期全省平均水平分别为5.73张、6.61人、2.06人、2.10人和0.7人)。

(二)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在省州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县级医院在基础设施、医用设备等方面有较大的改善,但由于受卫生人力资源,特别是优质资源不足的制约,服务能力仍无法满足县域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2015年全县因能力制约转到省市级医院就医的患者占总住院患者人次的22%,外转患者疾病排序前三位的是:严重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严重脑外伤。

(三)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未能有效发挥。2015年,乡镇卫生院年门(急)诊人次数和住院人次数分别为:6.7万人次、1291人次,仅占全县门(急)诊总人次数和住院总人次数的64%17%,乡镇卫生院治疗多发病和常见病作用未能够有效发挥。

(四)分工协作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各级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缺乏联动协同。

(五)社会办医亟待加强。近年来,中央、省州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相关文件和优惠政策,但由于我县人口规模小,居民收入低、自然条件艰苦等原因,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总量少,规模较小。仅有的一所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也是妇产医院,至今尚无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医院,特别是符合群众需求的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等。难以对现有的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进行有效的补充,也难以形成有效的竞争。

 三、规划背景

“十三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关键时期,保障全县各族人民群众健康是今后我县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如何建立公平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和疾病谱的变化,解决以人才流失为主的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瓶颈问题,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卫生服务需求,已成为我县“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必须解决的难题。

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大量人口向城镇转移,我县部分地区医疗卫生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将面临较大幅度调整。同时,随着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医疗服务需求将进一步释放,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与卫生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将持续存在,因此,“十三五”期间是深化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克难阶段。两孩政策落实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协调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轨与门诊统筹制度建设、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商业健康保险事业发展;稳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全科医生制度、签约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实施;提高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率,引导社会资本办医,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推动健康服务产业加快发展等均将成为“十三五”期间共和县卫生事业发展的巨大挑战。

第二章  卫生计生资源配置

一、规划原则

(一)坚持健康需求导向。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二)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切实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四)坚持系统整合。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五)公有制为主导和中藏西医并重原则。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鼓励医疗资源投资多元化,吸引社会资金和外资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同时注重中藏西医并重,鼓励中藏医的长足发展。

二、发展思路

(一)立足共和实际,发挥医改优势。针对本县居民的主要疾病、就医习惯和支付能力,构建诊疗和预防结合、急慢病分治、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自身就医环境,力争将县域内住院比例从目前的79%提升到90%以上。

(二)提升服务能力,控规模调结构。重点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尤其是县中医院的专科服务能力,针对本县居民的多发病、高外转病和主要死因强化相应专科建设和防治方案,与省、州合作医院进行对接;依据服务人口控制公立医疗资源整体规模,鼓励社会办医。

(三)注重内涵发展,强调系统整合。以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建设为契机,通过建立覆盖全县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立和完善县级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兴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提升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规划目标

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地理及人口分布特点、城乡居民健康需求、医疗保障水平、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到2020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4.34/千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1.80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2.09人,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64人,每万人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2人。率先实现全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全覆盖为目标,满足县域内85%以上居民的医疗服务需求。

四、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共和县行政辖区,面积17252.27平方公里。包括11个乡镇,13.64万人。

4个镇:恰卜恰镇、龙羊峡镇、塘格木镇、倒淌河镇;

7个乡:切吉乡、廿地乡、黑马河乡、江西沟乡、铁盖乡、石乃亥乡、沙珠玉乡。

五、规划内容

本规划内容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医院包括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和社会办医院(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

基层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中心)、门诊部、诊所和村卫生室。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急救机构等。

1共和县卫生计生资源配置主要指标

指标

单位

现状(2015

规划期(2020

总人口

万人

13.6

14.9

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千人

3.30

4.34

其中:医院

/千人

2.33

3.24

县办公立医院

/千人

1.23

1.80

社会办医院

/千人

1.10

1.44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千人

0.97

1.10

执业(助理)医师数

/千人

1.24

1.80

注册护士数

/千人

0.97

2.09

专业公共卫生人员

/千人

0.4

0.64

 

第三章  医疗卫生机构配置

本规划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主要以床位和卫生计生人员配置为主。以满足全县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根据《海南州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中为共和县下达的指标要求,结合卫生服务需求制定。现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1与人员配比,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增加人员配置。

一、县级公立医院

重点办好综合医院(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

县级公立医院的人员配置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增加人员配置。

(一)县人民医院

拟建共和县人民医院,将其发展为县域医疗服务体系的龙头。承担全县疑难杂症诊疗、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病人的诊断和治疗、基层卫生计生人员培训等任务。到2020年县人民医院床位达到185张,成为共和县综合性医疗中心。

县人民医院按照“大综合、精专科”的发展思路,针对县外转出率前5位病种,重点加强心脑血管科、呼吸科、肿瘤科、重症医学科等建设,进一步提升介入、消化、血液透析、骨科、妇产、儿科等重点科室服务水平,逐步降低急危重症县外转诊率,并开设老年科和心理治疗门诊,更好地为特需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加强与省州级对口医院合作关系,包括建立远程医疗会诊机制,搭建相关专科疾病转诊的绿色通道,组织相关专家定期到县人民医院坐诊,集中完成择期手术,县人民医院重点建设相关专科,与上级医院进行对接,依托现有的医疗资源逐步设立高科技的共和县医学影像和检验诊断中心,承担全县疑难病症患者医学影像和检验诊断,医疗卫生机构医学影像和检验质量控制与管理、人员培训、继续教育等职能。

(二)县中医医院

共和县中医院作为共和县中医诊疗中心,承担着全县疑难杂症中医诊疗、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转诊病人诊断和治疗,基层中医人员培训等任务。到2020年共和县中医院床位控制在68张以内。

县中医院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重点强化针灸、康复、骨伤、肺病科等科室建设,探索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新模式。

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与省州级对口医院强化合作关系,包括建立远程医疗会诊机制,搭建相关专科疾病转诊的绿色通道,组织相关专家定期到县中医医院坐诊,集中完成择期手术,县中医医院重点建设相关专科,与上级医院进行对接;以民政部门为主体,力争到2020年建成60张床位的共和县医养结合示范中心。

(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共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共和县唯一的公立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承担着全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临床服务、指导和检查基层医疗机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培养基层人员的任务。到2020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床位控制在15张,通过内涵建设,提高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力争达到二级专科医院水平。

2 县级公立医院2020年床位配置

序号

名称

等级

床位(张)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1

共和县人民医院

未定

二级

120

185

2

共和县中医院

二级甲等

二级甲等

48

68

3

共和县妇计中心

未定

二级

0

15

合计

168

268

二、社会办医院

社会办医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之一。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鼓励社会办医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2015年共和县社会办医床位数仅为每千人1.1张,考虑到人口规模小,居民收入低、自然条件艰苦等原因的影响,社会办医很难有较大发展,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0.34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口腔疾病、老年病和慢性病诊疗机构等各类医疗机构,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一)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和军队基层卫生机构等。

(二)机构设置

鉴于我县撤县设市目标需求,合理确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配置数量及布局尤为重要。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到2020年,在县城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实现每个乡镇建立1所标准化的乡镇卫生院,辖区面积大的乡镇可设置2所乡镇卫生院,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可选择1/3左右的乡镇卫生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中心乡镇卫生院。合理确定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配置数量和布局,根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设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应设置1个村卫生室。

1、乡镇卫生院:2020年,全县政府设置乡镇卫生院13个,其中3个中心乡镇卫生院,10个一般卫生院,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1.1张左右。

11个乡镇划分为4个医疗区,一是县城南部片区包括龙羊峡镇、铁盖乡、塘格木镇、曲沟社区服务中心,以龙羊峡镇人民医院为重点;二是县城环湖片区包括黑马河乡、江西沟乡、石乃亥乡、倒淌河镇、湖东种羊场,以倒淌河镇中心卫生院为重点;三是县城西部片区包括沙珠玉乡、廿地乡、切吉乡,以切吉乡中心卫生院为重点;四是县城中部片区包括恰卜恰镇区和东巴区域,以恰卜恰镇卫生院为重点。依据配置标准调整部分乡镇卫生院的床位数量,住院服务向中心卫生院集中,重点将恰卜恰镇、黑马河乡、切吉乡、倒淌河镇、龙羊峡镇中心卫生院逐步建成达到国家二级乙等服务能力的区域性综合医院。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020年,在县城内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承担恰卜恰地区基本医疗服务,县城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基本满足县城居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

在全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的基础上,乡镇卫生院要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提升康复护理的诊疗水平,大力提升基层医疗资源的服务水平和使用效率。

3、村卫生室

全县共设置标准化村卫生室99个。

3 乡镇卫生院床位设置规划表

序号

名称

执业地点

服务人口

现有床位

规划床位

 

南片区

 

3.29

39

50

1

龙羊峡镇人民医院

龙羊峡镇区

1.00

12

16

2

铁盖乡卫生院

铁盖乡铁盖村

0.63

8

12

3

塘格木镇卫生院

塘格木镇中果村

1.46

15

18

4

曲沟社区服务中心

麻尼磨台村

0.20

4

4

 

环湖片区

 

3.26

47

56

1

黑马河中心卫生院

黑马河乡正去乎村

0.49

9

12

2

江西沟乡卫生院

江西沟乡大仓村

0.67

10

11

3

倒淌河中心卫生院

倒淌河镇蒙古村

1.20

13

16

4

石乃亥乡卫生院

石乃亥乡切吉村

0.74

12

14

5

湖东羊场卫生院

湖东种羊场

0.16

3

3

 

西片区

 

2.16

28

35

1

沙珠玉乡卫生院

沙珠玉乡珠玉村

0.72

8

11

2

廿地乡卫生院

廿地乡廿地村

0.47

6

8

3

切吉乡中心卫生院

切吉乡东科村

0.97

14

16

 

城中片区

 

4.90

18

23

1

恰卜恰镇卫生院

恰卜恰镇

4.64

15

20

2

东巴卫生院

恰卜恰镇乙浪唐村

0.26

3

3

 

 

13.61

132

164

(三)人员设置

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1.1人以上,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每所乡镇卫生院需按照功能及服务人口配置人员,对覆盖人口较少的卫生院,也应配置必要人员数量,以保证卫生院的基本功能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原则上每个村卫生室最少应配备1名乡村医生,服务人口达两千左右的村卫生室可配备2名乡村医生,配备2名以上村医的村卫生室,原则上应有1名女乡村医生。在基层医疗机构中,其医生中经过转型培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全科医生比例应达20%以上。 

四、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急救、采供血、综合监督执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标准管理、计划生育、出生缺陷防治等),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急救中心(站)、血站等,原则上由政府举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行按行政区划分级设置。

(一)功能定位

县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二)机构设置

共和县设置1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所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依托县级综合医院设置1个急救中心(站)。整合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1所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县级以下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公共卫生职能。其中乡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乡(镇)卫生院予以整合;村级保留村卫生室和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共享共用。

共和县中医院设置1个精神科,形成以省级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为主体、县中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基础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

依托县人民医院设置共和县120急救中心(站)1个,根据实际情况鼓励各乡镇卫生院承担乡镇急救站的职责。

(三)人员配置

2020年全县专业公共卫生人员达到每千人0.6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人员总量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应占60%以上。

4 共和县专业公共卫生人员配置  单位:人

机构名称

2015

2020

人员总数

专业人员数

人员总数

专业人员数

CDC

32

30

42

40

县卫生综合监督机构

15

15

30

30

县妇幼保健中心

11

10

28

26

合计

58

55

100

96

第四章  人才队伍建设

一、完善卫生人才制度

坚持“科教兴医、人才强卫”战略,建立与社会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管理机制。建立卫生人才资源系统,加强卫生人才信息的沟通和服务,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引导卫生人才向基层、农村地区流动,优化卫生人才配置,逐步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和单位各司其职的宏观管理机制,实现卫生人力资源全行业管理。

二、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人才补充和引进力度,多渠道培养卫生人才。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4.55人的配置目标,其中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分别达到 1.80人和2.09人。也就是说,在原有357人的基础上增加321人。以此为基础,分级核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核定总量。三至五年内按核定总量补充卫生技术人员。

(一)加大卫生人才引进力度。县级医疗机构新进人员除护理专业以外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乡镇卫生院临床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执业助理证。“十三五”期间,每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人充实到全县医疗卫生机构。 

(二)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每年为县级公立医院引入中级以上职称技术骨干5名。重点加强县级医院心脑血管、肿瘤、骨伤、呼吸、消化、康复、护理等专科建设。

(三)争取财政专项支持,建立持续投入机制。“十三五”县财政每年为卫生系统安排卫生人才引进及奖励经费120万元,用于对引进人员安置费及高职称人员奖励津贴。

三、完善收入分配机制

增加县级公立医院的人事分配权限,鼓励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到“十三五”末将人员支出占比提高到30%以上。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工资政策和标准。绩效工资以综合绩效考核为依据,突出服务质量、数量,注重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四、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一是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项目的学科专业(一级学科)覆盖率达100%,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获取规定学历的达标率达90%以上,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卫生专技人员学历水平达专科以上的占95%。二是着力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每年选拔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到市级、省级医院进修学习,通过举办学习进修班、参加在职学历教育、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不断提升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综合素质;三是开展按需求对口帮扶机制,充分利用省际对口帮扶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制定以需求为导向,以能力提高为目标的人员培养规划,切实提高全县,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四是加强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大力培养选拔高素质年轻、后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建好后备干部队伍。

第五章  卫生信息化

一、建设县域医疗健康信息数据平台

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建立人口全覆盖、生命全过程、工作全天候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县人口并实现信息共享。实现居民健康数据和诊疗数据的互联互通,整合、优化诊前诊后健康管理的业务流程。“十三五”期间”建设共和县健康管理服务平台和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实现依托区域医疗健康信息平台的应用示范;建设共和县区域医疗健康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县域内、省州县三级医疗健康数据互联互通;建设“海南-共和”区域智慧医疗健康保障服务工程,开展基于居民健康数据的医疗健康服务应用业务。

二、提高完善县级医疗服务机构的信息化水平

建设基于云医院服务网络的基层医疗健康服务平台,提升县级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将县级医院的远程医疗服务中心纳入到海南州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之中。在共和县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中部署、搭建云医院服务网络,同时在有条件的机构进行数字化影像设备、检验设备的更新换代,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信息化水平。并从技术和管理方面,加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加大对全县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有效提升人员能力和整体管理水平。

三、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信息化工作机制

建立相对健全的信息化组织架构,建立标准安全、运行维护等保障制度。协调相关方面,探索在县级基层统一使用相对成熟的实用平台系统和应用软件。跟踪评估共和县试点实施情况,用2-3年的时间,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共和县信息化试点,力争在重点应用领域取得明显成效。

第六章  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一、加强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协同合作

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对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

进一步明确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着力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防联控工作,将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以及职业病、精神疾病等病人的治疗交县级医院开展,强化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考核,监督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县级医院要强化健康教育功能,开展疾病预防保健知识的传播,特别是针对与行为相关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对患者及家属开展健康指导,有效降低相关并发症的发生。同时,依托相关科室与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拓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确保各项公共卫生任务落实到位。县中医院要利用中医药在治“未病”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

二、明确功能定位,实行上下联动

建立并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建立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续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探索按病种制定本县的诊疗流程和转诊标准,合理选择省、州市重点转诊医院,签订相关转诊标准、流程和费用的协调,建立相应转诊机制。

组建以县中医院为核心,覆盖全县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联合体。联合体内部重建分工和分配机制,县级医院负责患者急性期的治疗,联合体内乡镇卫生院负责患者康复期治疗。联合体内部实现医师多点执业。县政府各部门要支持医院联合体内部资源重组和人事制度调整,卫生行政部门明确康复患者的转诊标准,新农合和医保部门要完善住院报销政策允许联合体医院之间下转病人。

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共享。县财政加强对信息化,特别是远程医疗网络硬件设施的投入,借助省对口援助的契机,建立和完善远程医疗和远程教育系统,建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诊疗信息互通共享、远程医疗服务和教学培训的信息渠道。新农合和医保将远程会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实现医疗机构之间检查结果互认。

控制县级公立医院普通门诊规模,支持和引导病人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承担县级公立医院的普通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

县级公立医院要通过对口帮扶、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帮扶和指导与之建立分工协作关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公立医院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县级公立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转诊预约挂号服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病人优先安排诊疗和住院;将恢复期需要康复的病人或慢性病病人转诊到病人就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而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发展和加强康复、老年、长期护理、慢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立急慢病分治的制度,提高县级公立医院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三、坚持中藏西医并重

坚持中藏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藏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加快中藏医医疗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县级医院中藏医临床科室和药房设置,增强中藏医科室服务能力。到2020年,力争使所有县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90%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藏医药类服务能力。

四、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卫生机构

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力量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地区及满足多元需求的服务领域,鼓励县级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形成县级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公平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支持将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并在医疗机构等级评审、人员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

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的机制。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卫生工作,并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

五、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合作

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等的合作,鼓励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建立预约服务并开通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养老机构、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和养生保健的优势作用。

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老年人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推进远程服务和移动医疗,逐步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及方式,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同时重点做好老年人的家庭医生签约工作。

第七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卫生资源规划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卫生资源规划工作。切实加强对县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的领导,列入县级政府的工作和考核目标。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编制管理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县卫计部门负责《共和县医疗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县发改部门将《共和县医疗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建、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统筹协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用地;机构编制部门,应统筹做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自主化管理改革。以组建县医疗联合体为契机,推动公立医院治理结构改革。一方面规划县级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强化医院的预算、成本和绩效管理;另一方面将业务发展权、人事管理权和分配权在一定程度上下放给医院。

(二)改革补偿机制。县政府将不断完善卫生投入机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落实财政对公立医院的六项补助政策。减轻县级公立医院自我发展的压力,引导基本建设资金合理高效利用。鼓励在医疗联合体框架下设立发展基金,财政加大发展基金的投入,推动医疗集服务体系的整体发展。

(三)完善运行机制。县卫生计生委、县财政局、医保部门与县级公立医院协作制定多方认可的医院成本核算标准和相关软件,每年主动向各方提供医院成本信息,形成医疗服务定价与支付谈判的基础,形成相对合理的医疗服务定价与支付机制。

(四)强化监管机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完善服务质量和效率监管;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

三、落实监督评价

(一)严格规划实施。县卫计局要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必须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确保规划实施到位。

(二)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价机制。县政府将会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价,建立县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必要时开展联合督查。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对规划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区域卫生规划必须报县政府批准执行,并上报州卫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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