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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7-11-0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级文件

共办发﹝2017﹞174号 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举办共和县河长制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0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县“河长制”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县河长制工作实际,进一步夯实各级河长责任,增强各级河长及有关人员履职能力,全面提升我县“河流水域治理,真正把共和境内的每一条河流都建成堤固、洪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幸福河、生态河。县委、县政府决定1029日至1030日举办共和县河长制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河长制工作负责人各1名、全县99个村级河长、县级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等,共162名。(具体人员分配表附后)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共2天,参加培训的学员于20171029日下午230分至5点到黄河大酒店一楼大厅报到,1030日在县会议中心集中培训。

三、培训方式与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贯彻学以致用的教学方针和以学员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原则,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学习河长制督查、考核方式,河长制各项制度、上报材料的填写、工作台账的建立等内容。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县河长制办公室承担,县直机关单位和恰卜恰镇参训人员(共22人)只安排午餐;其余乡镇参训人员(共143人)食宿统一安排在黄河大酒店。

五、有关要求

1、本次培训由县级部分长期从事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和 经过省州级河长制培训的工作人员进行专题授课,实用性较强,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选派河长制工作负责人员参加。同时,要及时组织学员参加培训,对此次培训工作重视不够,不按要求选派学员的单位,县政府分管领导将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2、学员要提前安排做好工作交接,按要求参加培训。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原则上一律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经河长办批准。

3、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学习纪律,坚决服从会务组管理,按照课程设置全面完成学习培训任务。

4、学员在黄河大酒店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以便安排住宿。

联系人:刘枫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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