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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7-11-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级文件

共政办秘〔2017〕75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申报2018年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0 浏览次数: 【字体:

办公室各股室、下属各局:

根据省、州、县财政相关工作要求,各部门2018年度需要办理财政采购手续、固定资产纳入的相关采购在全县2018年度财政预算前要全部完成申报,请各下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2018年度的采购计划及预算,以便财务室统一申报。凡未申报纳入2018年政府采购计划的项目,将无法采购,为不影响办公室各项工作,现就申报采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传真机、扫描仪、照相机、投影仪、办公家具等需要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购买项目;

2、零星维修、修缮工程项目等需要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工程类项目。

 二、申报方式

采购所需各使用下属单位填写《部门设备、家具采购计划表》后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统一交至财务室(含电子版)。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2017年11月24日止,未申报的采购2018年将不予报销。

四、工作要求

1、各下属单位应高度重视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如无采购计划请在名称栏填写“无”

2、对于未申报的采购项目,一律不予安排采购;

3、已上报采购计划的,中途不得随意变更采购计划

4、按节约型单位的要求,鼓励资源共享,严禁设备重复购置

5、所报表格需经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单位公章。

同时,根据县财政《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备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共财政[2017]1160号)文件要求,对厅、处、科级及以下办公室各类办公设备、家具已明确配备价格标准,申报时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共和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备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2:部门(经费)设备、家具政府采购计划表

联系人:王适烧   

特此通知

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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