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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12-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17〕227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共和县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税法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州政府办《关于印发海南州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税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7〕135号)精神,为加强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我县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工作,确保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及后续工作有序开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共和县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税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李 文 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钟 耀 庭 县财政局局长
才项多杰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杨 永 福 县地税局局长
林 子 军 龙羊峡地税局局长
成 员: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张 继 华 县经济商务局和信息化局局长
沈 建 云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董 海 生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陈 军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镇长
谭 海 荣 龙羊峡镇人民政府镇长
南加才让 倒淌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元旦才让 塘格木镇人民政府镇长
华 科 切吉乡人民政府乡长
扎 西 石乃亥乡人民政府乡长
索南东主 黑马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叶 太 加 江西沟乡人民政府乡长
吉 先 加 沙珠玉乡人民政府乡长
多 杰 廿地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 燕 铁盖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全县环境保护费改税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宏观管理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钟耀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意见和工作方案,根据需要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财政、地税、环保等部门依照环境保护税法有关规定,制订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征管协作,深化税源调查,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及时跟踪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税法平稳顺利实施。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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