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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04-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18〕50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共和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青政〔2018〕3号)及州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南政办秘〔2018〕15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共和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谢 康 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索南尼玛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薛 文 财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财政局局长
沈 建 云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赵 久 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安 进 奎 县水利局局长
才项多杰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巷 青 加 县民政局局长
祁 玉 林 县统计局局长
陈 军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镇长
谭 海 荣 龙羊峡镇人民政府镇长
元旦才让 塘格木镇人民政府镇长
叶 太 加 江西沟镇人民政府镇长
索南东主 黑马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扎 西 石乃亥镇人民政府镇长
华 科 切吉乡人民政府乡长
吉 先 加 沙珠玉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 燕 铁盖乡人民政府乡长
多 杰 廿地乡人民政府乡长
樊 荣 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局长
才 周 加 倒淌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樊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全州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日常协调、对接等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要切实加强沟通衔接,统筹做好调查业务指导和检查、物资保障、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事、各负其责、通力协作,认真配合做好各项调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县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要求,协调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土地调查工作。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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