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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07-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18〕132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扶贫专项资金拨付进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5月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通报》(青扶组办﹝2018﹞26)和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通知》,截止2018年7月中旬,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率仅为23.14%,在全州五县排名末位。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和每个项目资金支出列出时间表”的要求,请各乡镇、各部门围绕2017-2018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认真梳理本单位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紧盯任务差距,狠抓推动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一、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根据县政府2018年7月15日重点项目调度会的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精心谋划组织,抢抓施工黄金季,进一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各类项目年内按期完工。
二、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加快扶贫项目实施进度,按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在确保扶贫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扶贫项目资金支出效率。坚决杜绝各乡镇“以拨代支”和部门资金长时间“趴帐”现象。
三、定期反馈报告。各相关部门每月8日前,将上月资金拨付使用和项目推进情况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对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后,报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省州扶贫局,并以“两办”名义在全县范围通报情况。
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责任落实不力的将挂牌督办,并在全县范围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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