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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8-08-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级文件

共政办〔2018〕162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共和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2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共和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长:扎    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才项多杰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员:杜苏 海   县发展改革和商务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财政局局长

       沈 建 云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薛 文 财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徐 海 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晋 生 德  县水利局局长

樊 德 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继 华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杨 红 梅  县统计局局长

刘 文 军  县旅游局局长

郭 连 云  县气象局局长

万玛东智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副局长

魏 海 生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由才项多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万玛东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8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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