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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8-10-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18〕190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安排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全省贫困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要求,县财政局对《共和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安排方案》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共和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安排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 号)和省财政厅、扶贫开发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和试点工作的通知》(青财农字[2017]264号)文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全县财政涉农资金配置,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全力推进我县贫困户和贫困村如期脱贫出列,围绕省委、省政府“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总体安排,按照“整合资金、加大投入、集中力量、办好实事”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安排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程,确保全县扶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精准扶贫工作使用资金向40个贫困村倾斜。
(二)坚持资金整合、统筹使用原则。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力争整合所有能整合的涉农资金,全力推进精准扶贫。
(三)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原则。根据各贫困村自然条件、人文特点、资源优势等因素,确定精准脱贫重点实施村和重点项目。
(四)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原则。结合本级财政状况和贫困村出列所需建设项目的规模,每年确定建设资金额度,实行总量控制,量力而行。
(五)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分工合作,扎实有效推动各项工作。
三、目标任务
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扶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开展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切实增强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四、统筹范围
将省级切块下达的涉农资金、州级补助到县的涉农资金、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涉农资金、援青涉农资金、通过政府性融资平台取得的涉农贷款,一并纳入县级涉农资金整合使用范围。
(一)统筹资金具体范围。中央、省、州及本级除保基本运转、民生保障、应急救灾、惠农补贴等资金以外的各类涉农专项资金(基本运转主要是指县、乡两级正常运转的本级预算支出和上级经费补助;民生保障主要指有明确政策规定、使用方向或具体补助对象的民生资金;应急救灾主要是指用于应急救援和生产救济的资金;惠农补贴主要是指直接补贴到农户的资金)。
(二)统筹资金重点。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农业产业化、农村安全饮水、土地整理、财政扶贫、农村公路、农村能源、危房改造、生态移民、扶贫易地搬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一事一议及财政支农等资金。
五、统筹规模及投向
截止2018年3月20日,全县应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5067 万元,计划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25067 万元。按照来源性质:中央资金17262万元,省级财政资金462万元,县级预算安排资金7343万元。按照整合来源类别: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1112万元(不包括农业保护补贴、农机具补贴等直接惠农补贴资金),水利发展资金5575万元(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大水源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库除险加固等重大水利工程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4052万元(不包括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及天保管护员意外伤害保险),扶贫开发资金941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968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894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775万元,旅游发展资金300万元,农村道路维修养护资金181万元,高原美丽乡村建设资金800万元(具体整合资金来源构成及资金来源性质见《2017年民和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来源计划表》)。
整合资金计划实施48项扶贫项目,涉及县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和科技局、环境保护和林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扶贫开发局、发展改革和商务局及各乡镇等部门。整合的资金主要用于精准扶贫事业,特别是贫困村危房改造、道路及安全饮水、基础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环境整治、农业生产发展、贫困村增收致富产业等方面。具体安排支出项目是:
(一)农牧业生产发展项目投资870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地区农牧业产业发展。
1、投资979万元的贫困户到户产业扶贫发展项目由扶贫开发局和有关乡镇实施;
2、投资200万元的扶贫产业园项目由扶贫开发局实施;
3、投资60万元塘格木镇华塘村合作社购置榨油、石磨设备项目由民族宗教事务局实施;
4、投资84万元的倒淌河镇拉乙亥麻村驴养殖业合作社新建棚子项目由民族宗教事务局实施;
5、投资30万元的恰卜恰镇嘛呢多奔石雕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购置生产设备由民族宗教事务局实施;
6、投资100万元的铁盖乡吾雷村养牛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由移民安置局实施;
7、投资300万元的县级支农资金重点扶持“菜篮子”工程项目由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8、投资805万元的共和县廿地乡曲什纳村草原建设项目由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实施;
9、投资560万元的共和县恰卜恰镇加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实施;
10、投资140万元的共和县龙羊峡镇年出栏2000头藏香猪养殖基地扩建项目由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实施;
11、投资112万元的共和县铁盖乡下合乐寺村5000只肉羊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由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实施;
12、投资158万元的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贴息项目由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实施;
13、投资500万元的县级支农项目由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14、投资100万元的扶持专业合作社项目由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15、投资12万元的春覆膜推广项目由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16、投资2000万元的40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由扶贫开发局和各有关乡镇实施;
17、投资2360万元的59个非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由扶贫开发局和各有关乡镇实施;
18、投资200万元的乡村振兴战略项目由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二)农村水利、交通、公益等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投资8044 万元。
1、投资321万元的共和县克才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由水利局实施;
2、投资508万元的共和县龙羊峡水库库区北岸(黄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由水利局实施;
3、投资431万元的共和县恰卜恰城镇周边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由水利局实施;
4、投资800万元的共和县哇玉灌区田间配套工程 由水利局实施;
5、投资2198万元的共和县恰卜恰河(茶卡高速-索吉亥村段)防洪工程由水利局实施;
6、投资450万元的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由水利局实施;
7、投资492万元的恰卜恰镇供水水源切吉滩集中式饮水安全水源地保护项目由水利局实施;
8、投资375万元的共和县人饮巩固提升工程由水利局实施;
9、投资968万元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由财政局实施
10、投资181万元的乡村道路维修建设项目由交通局实施;
11、投资220万元的共和县龙羊峡镇克才村道路硬化工程 由发展改革和商务局实施;
12、投资1000万元的共和县倒淌河镇黄科村通村砂路工程由发展改革和商务局实施;
13、投资70万元的廿地乡拉龙、羊让村道路硬化项目由民族宗教事务局实施;
14、投资30万元的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道路硬化加隆台村工程项目由交通运输局实施;
(三)农村生态环境改善投资4159万元。
1、投资1260万元的农村造林试点项目由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实施;
2、投资210万元的天然林保护项目由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实施;
3、投资107万元的国有贫困林场扶贫项目由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实施;
4、投资208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由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实施;
5、投资500万元的绿化造林项目由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实施;
(四)农村文化、旅游发展扶贫项目投资777万元。
(1)投资477万元的黑马河镇文巴村旅游项目由扶贫开发局实施;
(2)投资300万元的旅游发展引导项目由发展改革和商务局实施;
(五)贫困区农民居住条件改善投资2526 万元。
1、投资800万元的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由住建局和各有关乡镇实施;
2、投资832万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项目由扶贫开发局实施;
3、投资894万元的危房改造项目由住建局实施。
(六)技能培训、金融等其他扶贫建设项目投资860万元。
1、青春创业金融担保基金70 万元由扶贫开发局实施;
2、投资60万元的贫困户短期技能培训项目由扶贫开发局实施;
3、投资143万元的保险助推脱贫攻坚行动由扶贫开发局负责实施;
4、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管理费6万元由民族宗教局负责使用;
5、2017-2018年脱贫攻坚相关业务经费 120万元和扶贫项目建设二类费用461 万元由扶贫开发局使用。(具体已整合到位资金安排使用,见《2017年共和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后安排使用(扶贫)资金项目明细表》)
六、整合方式
(一)坚持规划引领。各乡镇根据全县“十三五”规划,结合农村基层党组织、精神文明、高原美丽乡村等建设,制定本乡镇脱贫工作规划及所属每个贫困村发展规划。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以往年度项目资金情况分析可使用的资金量,对初步拟定的精准扶贫项目进行筛选,确定当年项目及投入资金量上报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以正式文件明确各部门当年投入到精准扶贫的项目名称、投入资金量、建设周期等。
(二)注重项目申报对接。各部门充分发挥对各行业资源、资金和政策准确把握的优势,超前谋划,按确定的精准扶贫项目进行申报落实,确保上下级在政策和项目上的有机统一。结合贫困村实际,注重项目的可行性。对年度切块到我县、实行备案制管理的资金,尽可能地整合投向精准扶贫工作。
(三)创新整合机制。按照“性质不变、管理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和“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工作机制,整合存量、优化增量,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农专项资金进行整合归并。发挥好预算调节的杠杆作用,将全县可整合的所有涉农资金,在资金投向和投量上向贫困村倾斜,主要用于弥补贫困村建设项目资金不足部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整合工作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扶贫项目及资金整合意见,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县直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实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上下齐抓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落实工作责任。统筹整合涉农财政资金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决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严格实行问责。县财政局具体负责申报项目对接和项目资金管理;县扶贫开发局等业务部门具体负责统筹项目的衔接、申报与调整等工作。
(三)严格考核奖惩。县委、县政府将涉农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纳入县直相关部门年度扶贫工作目标考评范围,严格考评兑现。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督办会,研究解决资金统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县督查室对贫困村建设项目分阶段进行督办;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对推进缓慢、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要进行问责。县政府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涉农资金统筹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共和县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构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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