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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8-10-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级文件

共政办〔2018〕197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2018年节能“双控”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0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共和县2018年节能“双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9月29

 

 


共和县2018年节能“双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201753)、《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州2018年节能“双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8142)精神,确保顺利完成“十三五”及2018年度全县节能“双控”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深入推进“一优两高”战略,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全县单位GDP能耗下降率目标为2%,能耗增量控制目标为5万吨标准煤。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充分利用省级财政节能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重点在水泥、电力、肉食、制药等领域,有针对性地推进电机系统能效提升、工业窑炉改造、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产品推广、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及工业节水示范等工程,加大对存量产能的升级改造,重点实施金河水泥篦冷机节能技术改造、民泽渔业CO2复叠式节能环保制冷系统等节能项目,加快推进技术改造步伐。督促企业建立在用高耗能电机设备(产品)台账,分步淘汰更新改造落后用能设备。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和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完成时间:201811月底

(二)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一是结合《青海省重点用能单位“百万千”行动实施方案》,加大对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指导和管理。重点指导督促祁连山金河水泥公司做好目标管控,按照“十三五”单位产值能耗累计下降2%、年度单位产值能耗下降0.41%、新增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2万吨的节能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企业节能主体责任并加大考核力度。督促用能单位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落实能源负责人备案管理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把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指标作为能评的前置条件,重点从用能总量、工艺技术、用能设备、能耗标准、节能措施等方面严把准入关,力争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效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和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完成时间:201811月底

(三)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一是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制定退出计划,监督实施进度,采取综合措施,推进工作取得实效。尤其要鼓励鑫源铁合金主动压减产能,加快淘汰现有212500千伏安、产能2万吨的矿热炉。二是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鼓励支持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提升麸皮、秸秆、果渣、骨血、内脏等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加快饲料、肥料、果肉膳食纤维以及保健食品等开发和应用。开展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和绿色产品试点示范,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建设,继续抓好续建光伏和投资12亿50兆瓦的光热项目建设,加快1350兆瓦风电和切吉风电场、1400兆瓦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持续提高可再生能源生产比重。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和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间:201811月底

(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一是强化建筑节能。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在城乡建设领域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发展绿色建筑,推动新能源建筑利用。加快公共建筑节能运行与改造,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化方式,对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按照全省建立的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制度,认真开展绿色建材评价工作。二是促进交通运输节能。严格执行运输装备、机械设备能源消耗量准入制度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积极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装备,建立交通运输装备能效标识制度。继续推进公交汽车、短途班线和出租汽车能源结构改造。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加快集中式充换电站、充电桩等项目建设。三是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加快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公共机构能源统计信息化和网络化。通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改造,将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全面推进公车改革,严格油耗定额管理。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和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间:201811月底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节能目标考核。坚持总量和强度考核相结合,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青海省十三五”市()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7214),严格责任评价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坚持监测分析预警。充分发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功能,帮助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能效利用水平。密切监测重点地区、行业及用能单位能源消耗水平,跟踪重点项目投产运行情况,分析研判能耗变化趋势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适时制定能耗预警方案并启动运行。

(三)强化节能监察执法。组织开展节能降耗专项检查,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加强节能审查,对严重浪费能源,使用国家明令淘汰、限制的用能设备和工艺材料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对重点用能单位执行用能技术标准、产品能耗限额和能效标准源管理、能源计量、能耗统计分析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况加强节能监察执法,力争年内完成3-5家企业的节能专项检查验收工作。推动节能监察成果纳入社会诚信评价体系。

(四)加强协同配合保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节能任务工作分工,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分工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县发展改革和商务局对全县节能“双控”工作牵头抓总,负责节能工作日常监督检查、指标分解、措施落实等具体工作,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国税局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做好各自领域节能工作。

(五)倡导绿色节能理念。以全国节能宣传周为契机,引导公众科学消费、绿色消费。政府组织推动,社会积极参与,通过各种形式的节能低碳宣传活动,使节能低碳理念深入企业社区、商城、学校和机关,营造浓厚的节能低碳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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