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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03-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20〕18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共和县非成套房屋征收认定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由于机构改革及部门人事变动,现对共和县非成套房屋征收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调整人员和主要职责如下:
组 长:韩 福 龙 副县长
副组长:徐 海 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薛 文 财 县政协副主席、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才 旦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财政局局长
巷 青 加 县民政局局长
华旦达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 东 飚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朱 坤 震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年 知 加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办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各社区居委会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并根据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任务和区域参加或列席本行政区域内非成套房屋认定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共和县非成套房屋征收认定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督促各征收片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做好全县非成套房屋认定和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徐海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华旦达哇、年知加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研究有关政策措施,组织人员逐一赴非成套房屋现场查看核实,整理汇总全县非成套房屋征收认定方面需提交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的议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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