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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06-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20〕68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 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共和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6月10日
共和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顺利开展,有效制止和纠正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根据海南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南政办〔2020〕8号)精神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系会议(以下简称联系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在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各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各部门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三)宣传贯彻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办法和具体措施;
(四)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税务局、县医疗保障局等1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担任主召集人,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要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并抄报县政府。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四、工作要求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组织对重点行业和地区的专项督查,建立督查结果通报和公开机制,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增强督查刚性约束。
附件: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樊 德 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召集人:韩 生 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 雪 松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侯 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才郎措姆 县教育局副局长
豆 拉 加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 有 文 县司法局政治部主任
王 敏 明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朱 坤 震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多 旦 加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朱 国 军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更登多杰 县水利局副局长
安 进 奎 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王 东 飚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才 桑 吉 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羊 毛 错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黑热尖措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李 长 军 县税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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