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海南州人民政府

政府工作部门

各县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共和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文件>县级文件>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08-0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级文件

共政办印〔2020〕9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共和县农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印章的 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0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县编委《关于共和县农牧和科技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共编委发〔2019〕35号)和县委组织部《关于仁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共党组〔2020〕131号)要求,已组建共和县农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保证新机构工作的正常开展,从发文之日起启用“共和县农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印章,该印章直径4.0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共和县农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编号6325211013080)藏汉两种文字上下刊自左而右环行。

特此通知。

附:启用印章样式

 

2020年7月21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