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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08-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20〕113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共和县医院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共和县医院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华 旦 州政协副主席、县长
副主任:李 琳 琼 副县长
才 旦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 赵 晓 刚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尹 柄 庆 县委编办主任
秦 睿 盛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财政局局长
仲 志 飞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吴 斑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巷 青 加 县民政局局长
史 生 清 县审计局局长
樊 德 春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才项多杰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仁青多杰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才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重大项目的实施,财政投入、运营监管、绩效考核、事务协调和医共体发展规划,监督医共体的运营管理、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的履职行为,对现代医院管理、医共体建设及管理任免提出相关意见。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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