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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09-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20〕160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共和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9月23日
共和县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州委关于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州委关于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以及《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海南州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9﹞13号)《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州残疾人联合会改革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20﹞33号),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县委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特征,坚持把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稳步推进改革创新,持续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清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为建成绿色文明和谐美丽小康新共和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政治性作为残联组织的思想灵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带领残疾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把广大残疾人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2.坚持服务大局。始终坚持把残疾人需求放在服务工作首位,把先进性作为残联组织的价值追求,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努力消除残疾人融入社会的各种障碍,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3.坚持群众观点。始终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放在残联工作的首位,把群众性作为残联组织的重要特征,保持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坚持面向基层,挖掘残疾人潜能,不断激发蕴藏在残疾人中的创造力,充分发挥残联组织是残疾人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成为残疾人信得过、离不开、靠得住的贴心人。
4.坚持问题导向。始终坚持把解决问题放在作风建设的首位,并作为残联改革的根本所在,以解决克服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问题为目标,采取有效地改革举措,对症下药标本兼治、立行立改、突破重点,切实解决组织活力不足、基层发展动力不足及服务能力不足等服务不到位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
5.坚持依法推进。认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大力推进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用法治思维推进改革,开展工作,依法维护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全县残疾人事业法治化工作水平。
(三)目标要求。保持和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改革机构设置、优化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坚持面向基层,健全全领域的社会动员机制,进一步提高联系凝聚、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融合共享,开创全县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改革措施
(一)夯实工作基础,优化组织结构。
1.改进代表大会人员构成。县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50%以上提高到65%以上,充实盲人、聋人、肢残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精神残疾人及亲友等各类别代表,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不低于60%,适当增加农村牧区残疾人及亲友代表和助残社会组织、助残志愿者代表比例。
2.改进主席团人员构成。县残联主席团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50%以上提高到60%以上;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代表比例提高到35%以上,充实盲人、聋人、肢残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精神残疾人及亲友的委员数量,在不突破现有主席团规模的前提下,增加来自基层的兼职副主席人数。
3.健全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完善县残联主席团审议执行理事会会议制度,执行理事会会议制度、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制度,专门协会主要负责人列席执行理事会有关会议和活动,坚持“四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程序,提升执行理事会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4.加强专门协会建设。选优配强协会负责人,增加专兼职力量,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协会开展服务和活动,加强专门协会的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和诚信自律建设,积极与残工委相关单位沟通,将专门协会所需经费纳入当年财政预算。
5.扩充残联工作队伍。为增强残疾人工作的社会化协作,适当从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中选派工作经验丰富、协调能力强、热心服务残疾人的干部参与残疾人工作。
(二)完善公共服务,提升保障水平
6.加大帮扶救助力度。将困难残疾人需求导向摆在突出位置,加大困难残疾人帮扶力度,通过政策支持、制度保障、应急救助结对帮扶等方式,会同和配合相关都门加大各类残疾人的救助力度。对于一户多残,以老养残、老残一体、孤残重残、多重残疾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推动建立定期走访,专项服务等制度,精准实施帮扶。
7.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加强残疾人服务及权益保障工作,全面实施县残联组织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推动建立健全残疾当事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机制,畅通残疾人维权渠道和途径,及时受理和解决残疾人合理诉求;加强对残疾人康复、托养、救助等各类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政治生活,保护残疾人的政治权益。
8.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加强乡镇、社区残联组织力量,确保乡镇、社区残联工作力量不减,提高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待遇标准。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加大残联服务队伍的整体规划布局,优胜劣汰,积极吸纳热爱残疾人事业,热心为残疾人服务的队伍建设,在保证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稳定。
9.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广泛传播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落地生根,形成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改进全县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评选方式,进一步提升评选表彰的影响力、公信力、感召力,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让爱心助残成为社会风尚。普及无障碍理念,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10.打造阳光下运行模式。进一步健全符合残联特点的基础管理制度、基本工作规范,完善相关服务标准、执行程序。加强残疾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精准预算、使用和监督。残疾人服务重大项目绩效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增强残疾评定工作透明度,加强残疾人证管理,推动各项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11.加大残疾人保障金征缴和使用力度。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加大基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和使用力度,在残疾人职业培训、取业教育和职业康复等范围支出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和批准,用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和保障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生活等其他支出,不断扩大和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残联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在县委、县政府和省州残联的指导下,县残联负责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安排进度。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残联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和困难。
(三)明确工作要求,加强思想引导。坚持依法依章办事,加强沟通协调,稳步有序推进改革。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强化思想引导,大力宣传残联改革的指导思想,积极回应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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