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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12-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20〕219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共和县城乡建设规划审查委员会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增强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性,保障城镇建设健康有序推进,决定废除原共和县城乡建设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成立共和县城乡建设规划审查委员会。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管制办公室,朱坤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审查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研究城乡发展战略、研究论证城乡建设发展重大问题、组织召开项目规划审查等职责。
附件:1.共和县城乡建设规划审查委员会名单
2.共和县城乡建设规划审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3.审查人员工作纪律
2020年11月25日
共和县城乡建设规划审查委员会名单
主 任:司 成 奎 副县长、公安局长
副主任:樊 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滕 贤 明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级工程师
杨 虎 清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级工程师
杨 枫 林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级工程师
冯 秀 红 州自然资源局所有者权益与调查科科长
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万玛东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 梅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局长
王 德 荣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郭 连 云 县气象局局长
陈 军 恰卜恰镇镇长
朱 国 军 县住建局副局长、人防办主任
朱 坤 震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赵 顺 海 县城镇管理局局长
王 凯 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袁 西 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
杨 斌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
周 有 晖 县发展和改革局干部
冯 庭 军 县发展和改革局干部
牛 海 玲 县自然资源局干部
张 世 霞 县自然资源局干部
韩 正 刚 国网共和县电力公司经理
周 华 凯 海南州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董 振 华 海南州中油燃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张 越 铁塔公司经理
共和县规划审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组织研究我县城乡空间发展战略,协调、规划城乡空间资源配置,统筹协调城乡发展建设中近期和远期、局部和整体的空间需求和供给关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涉及规划实施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负责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规划审查,包括规划指标、总平面图、外立面、外部管网、消防专篇等技术指标(审查流程:建设单位申请审查→县自然资源局副主任审查→规划审查委员会主任审核→上报规划审查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下发会议纪要)。
三、承担研究、论证本县城乡建设发展重大问题的基础工作及城乡发展建设中重大项目的选址论证工作。
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审查人员工作纪律
县城乡建设规划联审委员会审查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1.在规划审查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做到遵纪守法。
2.自觉维护县城乡建设规划联审委员会形象,规范自己的行为。
3.审查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遵循科学求实、客观的原则,不徇私情,不弄虚作假。
4.对待审查工作认真负责,结论性报告必须数据真实、证据充分、依据合理、结论准确、用词规范、符合标准。
5.保守县城乡建设规划联审委员会和申请单位的商业和技术秘密。
6.不从事任何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咨询活动。
7.在开展审查时,不携带亲友等无关人员,不接受申请单位支付的任何补贴费、有价证券及其他礼品,不向申请单位提出高标准住宿及就餐,不参与申请单位付费的经营性娱乐活动,不索要和低价购买有关产品等。
8.县城乡建设规划联审委员会成员在实施审查工作时,应当主动向对方出示或介绍委员会的工作纪律,并自觉遵守,参与影响较大的活动要事先向委员会主任请示,未经批准不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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