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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12-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20〕221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州两级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11月26日
共和县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州2020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共和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全力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原则,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紧盯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集中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责任逐级落实,消防安全风险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消除,进一步提升全县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坚决遏制群死群伤及较大影响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国勋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德荣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晓龙 县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各乡镇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县消防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制定方案,及时分析研判执法情况,提出工作对策,汇总材料,督导各乡镇、各部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等。各乡镇、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安排
从2020年11月开始至2021年3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各乡镇、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的办公组织机构,召开会议,广泛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
(二) 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3月25日)。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针对各行业、各部门消防安全形势开展风险研判,分析通报突出隐患问题,研究推进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开展本地区、本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突出风险要适时召开约谈会、推进会;组织辖区社会单位扎实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针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通过主流媒体及时予以曝光,以舆论监督倒逼其依法履责;针对重要时段节点要落实严防严控措施,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前)。
各乡镇、各部门届时要组织考核验收,认真总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归纳成绩亮点、梳理经验方法、分析问题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以此固化工作成效,为健全完善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长效机制提供成功经验和有利依据。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部门职责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全面落实消防工作“六个一”(召开一次会议、印发一份方案、制定一份制度、组织一次排查、开展一次约谈、实施一次督导)。
1.11月30日前,组织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2.11月30日前,结合本行业系统特点,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推动任务落实。实施方案报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12月15日前,分析研判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制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相关工作制度,加强行业及所属单位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报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各行业部门按照管辖职责分工,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清单和排查台账。督促隐患单位制定整改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人,实行照单销账。
5.12月31日前,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负责人,督促落实火灾防控责任和措施。
6.2021年1月1日至23日期间,各行业部门结合排查情况开展一次内部督导,实地核查行业所属单位隐患整改情况,推动隐患整改。1月31日前,将排查整改情况报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7.县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各行业系统火灾防控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大对社会单位的检查力度。一是要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和救援工作,向当地政府提交专题报告;同时将各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及突出问题通报相关部门,并督促相关部门研究采取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二是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严格执法检查,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三是要将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充分发挥“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机制,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四是要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器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同时前置执勤安保力量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8.县公安局要联合当地消防机构,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按照新修正《消防法》要求,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将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纳入治安巡防、户籍检查和社区警务等工作范畴共同开展。
(二)强化单位依法履责。社会单位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原则,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人员培训,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要每月组织对本单位(场所)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要按标准建立微型消防站,配齐装备器材,优化人员编组,加强培训演练,落实24小时值班,做到第一时间响应出动、第一时间组织灭火。要每月组织对本单位(场所)人员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保安、电焊工、微型消防站站长等特殊岗位人员开展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五、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生产加工企业消防安全整治“回头看”
12月15日前,由县应急管理局建立完善全县生产加工企业基本信息名录清单;12月25日前组织应急、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检查,重点检查生产加工企业单位内部管理责任、建筑消防设施、员工餐厅消防安全、电气消防安全、安全疏散条件、应急处置能力等内容,并于12月25日前建立完善辖区生产加工企业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督促单位定人、定责,限期整改问题隐患。
(二)持续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检查
要深刻汲取“9.25”黄南州同仁县隆务寺火灾事故教训,组织文化、民宗、住建、消防、电力等相关部门深化文博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改善消防安全条件,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要把智慧消防、远程监控、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在文博场所消防安全防范领域进行推广应用,增设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加强火灾预警监测,实现可视化监控和智能化处置。各部门要以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抓手,指导文博单位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提升火灾防范能力。
(三)夯实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各乡镇、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建立健全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开展系统性治理。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行为。住建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居民群众电动车停放行为,鼓励新建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行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检查,加强对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并组织主流媒体曝光,引导群众自觉加强火灾防范。同时要强化宣传教育,坚决杜绝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进楼入户、人车同屋”等行为。
(四)持续巩固消防车通道治理成效
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要在年底前挂牌督办一批未落实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的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推动整改落实;要将消防车通道清障行动列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和为民办实事工程;完善 “一县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按照既定工作安排,完成年度任务;要通过推行居民优惠停车措施、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等方式,强化对住宅区消防车通道的日常管理。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每月至少开展1次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车辆联合突击检查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12月底前,要组织辖区高层住宅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消防车道、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外墙保温等重点环节,督促单位逐项落实整改,确保通道畅通、设施完好。
(五)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各乡镇、各部门要以《青海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为抓手,深入推进治理工作。对久拖未改、一再反弹的隐患问题要跟踪督促、一抓到底。要结合实际,组织住建、文化、市场监管、公共设施管理局、消防等相关部门,重点针对宾馆饭店、网吧、学校、住宅小区、养老福利机构、文博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领域,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分场所领域确定一批重点整治对象,实施联合督办、协同治理,确保问题隐患及时有效得已整改消除。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重点整治对象信息名录于12月31日前报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之后每月15日前向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小结。针对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各重要节点时段,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同时向民众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进企业进学校入户开展教育宣传,确保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有效降低。另外市场监管部门要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气产品行为,协同治理突出问题。
(六)严格管控建筑材料突出风险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原则,分地区、分行业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摸清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等场所底数,建立基础台账,制定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确定整改计划,落实专人负责。住建部门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动态监管,对销售夹芯板材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严肃处理。县消防大队要积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凡发现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全力抓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主动将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统筹推进,强化联动。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织密集层消防安全监管网络。消防大队要加强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统筹调度,切实推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落实。
(三)联勤联训,做好准备。要持续推进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大型企业和高风险场所要依法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伍。消防大队要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针对冬季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特点,扎实开展训练活动;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要深入辖区重点单位和火灾高风险区域场所开展熟悉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前置力量装备,对重点场所、部位驻勤巡逻。
(四)加强宣传,提升素质。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财政局、人社等部门要结合高危行业领域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将消防安全纳入进城务工人员职业技能提升内容,加强对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和演练。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要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及逃生自救知识。
(五)严格督导,严肃追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将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行业部门要建立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完善工作责任制,将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和人员,明确责任措施,加强工作指导。要强化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及时进行通报批评,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请于2021年3月26日前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和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豆鑫
联系电话:0974-8516314
电子邮箱:5013893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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