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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12-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20〕226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青绣”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共和县“青绣”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相关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2月3日
(2021-2023)工作方案共和县“青绣”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青绣”品牌和“八个一工程”决策部署,努力把“青绣”打造成为展示非遗保护成果、弘扬核心技艺、助力乡村振兴、促进民族团结、推动文旅发展的特色产业,根据本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保护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坚持“科学保护、提高能力、弘扬价值、乡村振兴”的工作思路,推动“青绣”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促进传统工艺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全县“青绣”保护和传承理念进一深化,保护传承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刺绣类非遗保护名录体系更加完备,传承人结构更加合理,基础设施建设保护不断完善,设计研发力量不断增强,传承与再创造能力明显提升,保护水平显著提升,品牌效应进一步凸显,努力将“青绣”打造成为文旅融合发展的新亮点、新业态。
三、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度挖掘阐释县域内“青绣”蕴含的思想文化内涵、传统美德和人文精神,积极发挥“青绣”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县域文化软实力、坚定文化自信方面的重要作用。
坚持科学保护,分类指导。依托“青绣”资源普查工作,坚持精准施策,分类保护,不断增强“青绣”保护传承活力、动力和生命力,推动“青绣”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积极培育“青绣”龙头企业,推动“青绣”高质量发展。
坚持守正创新,彰显特色。积极鼓励“青绣”企业、工坊传承创新发展,努力引导基层群众参与“青绣”传承和保护工作,不断提升“青绣”影响力、美誉度和可见度。
四、主要任务
(一)夯实“青绣”保护传承基础。根据全省刺绣类非遗四级名录体系建设,开展“青绣”资源普查,摸清县域内“青绣”家底。根据《青海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管理办法》,健全制定县级刺绣类非遗代表项目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认定和管理制度,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逐级纳入非遗名录予以保护。依托省级“青绣网”数据平台,在积极推进县域“青绣”数字化保护工作的同时纳入“青海文化记忆工程”。以海南州职业技术学院为平台,根据全县工作实际,积极组建“青绣”传承基地,促进青绣产业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健全“青绣”科学管理体系。根据青绣资源普查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刺绣类非遗项目保护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开展项目存续状况、代表性传承人履职情况的评测和绩效评估工作,实施动态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刺绣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扶持“青绣”产业发展壮大。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绣”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要求,以“青绣+基地+农户”的模式,积极选取县域内适于带动就业、具有较好市场潜力的“青绣”企业、基地、工坊,通过授教“青绣”技能、发放创业补贴等多种形式,
加大县域内青绣企业、基地、工坊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强县域青绣产业的发展力度。(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拓展“青绣”市场营销规模。积极引导县域内“青绣”企业、基地、工坊进一步优化产品设计,推动“青绣”与本土民族服饰、文创产品、民俗用品、生活用品的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开发“青绣”高端定制产品,鼓励各青绣企业在入驻电商平台,扩大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并在各景区(景点)设立“青绣”宣传展示销售点,增加产品供给、丰富消费体验、不断拓展销售市场、提高产品销量。(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强“青绣”推广宣传交流。依托县域内各类文化活动,积极开展“青绣”成果宣传展示活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中国文化遗产日积极组织县域内非遗传承人,深入各乡镇(村、社区)、校园、企业、景区(景点)开展文化服务活动,并结合“青绣”资源进行文艺创作,努力打造“青绣”题材歌舞剧、微电影各类文化活动,同时,积极宣传推广“青绣”保护优秀实践案例,依托县域各类媒体及“两微一抖”平台,开展“青绣”宣传推介工作,不断提升“青绣”可见度和知名度。(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强“青绣”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州职业技术学院和县域内各工坊、基地,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开展各类青绣培训,进一步提升传承人群的传承和实践能力的基础上,积极与青少年活动中心沟通衔接,开设“青绣”小讲堂,定期组织开展“青绣”技能体验活动,不断增强非遗文化的传承后劲。(责任单位: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青绣”传承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青绣”保护工作机制,并研究制定“青绣”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统筹工作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在推进青绣各项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二)强化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大对“青绣”保护传承发展的投入力度,努力建立以政府引导、部门统筹、社会参与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统筹利用好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非遗保护专项资金,集中财力支持“青绣”保护传承与发展工作。
(三)狠抓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县域内各媒体和“两微一抖”平台,开展各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政策的知晓度,积极营造提升“青绣”的浓厚氛围,推动青绣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不断提升共和县青绣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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