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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0-12-2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级文件

共政办〔2020〕230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及 复核诊断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2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医疗单位:

    按照《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6-2020年)》《青海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6-2020)《青海省严重精神障碍实施方案》要求,我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管理率需达到4目前我县登记管理患者268例,患者登记管理率仅为2.01‰为在202012底达到国家要求近期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一次复核诊断工作各乡镇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组织乡镇卫生院及村(社区)从即日起,深入村社开展疑似病例筛查工作,并将筛查出的疑似患者名单于1221日前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卓玛,联系电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筛查人名单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核诊断,复核诊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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