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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1-01-05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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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20〕240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2020年审计署郑州特派办审计 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0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共和县2020年审计署郑州特派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20201225


共和县
2020年审计署郑州特派办审计

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审计署郑州特派办关于送达青海省共和县2020年扶贫审计报告的函》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委、政府决策部署,坚决完成审计署郑州特派办关于送达青海省共和县2020年扶贫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工作实际,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标国家审计署郑州特派办反馈的突出问题,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有效的工作举措,逐项逐条对标整改,全面完成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二、整改原则

整改工作遵循四个原则:一是直面问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针对牵头整改事项、配合整改事项,敢于面对,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认真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立行立改。针对反馈问题,逐一对照、主动认领、细化措施,逐项、逐条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三是狠抓落实。对反馈问题的整改,力求做到与全县工作实际相结合,与突出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相结合,以反馈问题的彻底整改,推动全县扶贫工作的全面提升。四是统筹推进。坚持整改的阶段性成果与长期性相结合,整改的重点与难点相结合,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措施,以制度机制的不断完善,巩固整改落实的积极成果。对于整改工作中需要长期治理和逐步解决的问题,将进一步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阶段性目标。

三、整改内容

(一)扶贫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1.共和县林草部门将334名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聘为草原、湿地管护员,发放补助资金721.44万元。

2016年至2019年,共和县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选聘草原管护员1420人、湿地管护员397人。其中:有258人选聘时年龄超过55岁,有10人为中学或大学在校生,有2人在兴海县河卡镇民族寄宿制小学等单位工作的同时被聘为草原管护员,有64人被县残联鉴定为一级、二级残疾。截至20209月底,上述334名不符合选聘条件的草原、湿地管护员共领取补助资金721.44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由县林草部门负责尽快完成334名不符合草管员选聘条件人员的解聘工作;二是县林草局及时组织全县各林、草、湿地管护员负责人深入各乡镇认真开展管护员基本情况排查工作,从年龄、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严格筛查,同时结合生态管护员动态调整工作,及时解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管护员;三是进一步规范管护员选聘程序,实行四级联审培训+考核的模式,严格选聘制度,由村级申报,乡级审核提交县林草局和扶贫局复审后予以公示,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发放劳动报酬。同时要求聘用生态管护员按规定参加县林草部门组织的管护培训工作。县林草局每年以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开展不少于4次考核工作,对考核不合格的管护员及时进行调整;四是严格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草原湿地生态管护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严格选聘程序,加强人员管理,进一步做好生态管护员管理工作。

责任领导:司成奎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扶贫开发局

整改时限:2021215日前,并长期坚持

2.共和县2个江苏省援建项目进展缓慢,1043万元援建资金未统筹使用,闲置一年以上。

20195月至8月,海南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海南州)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海南州财政局将江苏省援建的生态机井工程项目和龙羊峡东大山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基地项目资金1043万元拨付共和县财政局。后因共和县水利局编写的项目实施方案与立项批复不符,海南州发展改革委要求其重新编写,项目当年未开工。共和县财政局也未按要求将援建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造成资金闲置。20204月,县水利局完成方案修编,8月,县财政局将资金拨付水利局。截至20209月底,上述两个项目仍不满足资金支付条件,1043万元援建资金结存在县水利局。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力度,制定作战图、倒排工期,抢抓工期,确保项目按期完工二是严格财经纪律,进一步加强财务支出管理,严格财务支出制度,加快资金支出率,保证全面发挥资金效益;三是举一反三,加强建设项目前期评估、设计、审批、招投标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与省州发改、援建、水利、财政各部门的汇报衔接,保证各项水利建设项目有序推进。

责任领导:韩福龙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整改时限:2021215日前,并长期坚持

3.共和县2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应享受未享受扶贫小额贷款贴息2.07万元。

20167月至20209月,共和县通过青海共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66亿元。其中,22名借款人因发放过程中经办人员未认真审核借款人身份造成遗漏等原因未享受贷款贴息,涉及贷款金额60.3万元。上述22人已于201911月底前结清贷款,应享受未享受贷款贴息2.07万元。

整改措施:一是该问题在国家审计署郑州特派办审计期间已整改;二是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人员数据共享机制,县扶贫开发局对建档立卡人员数据动态后及时将动态数据提供给共和农商银行,共和农商银行安排专人负责,将动态数据第一时间公布各乡镇农商分行,确保县扶贫开发局、共和农商银行建档立卡人员信息一致。三是共和农商银行对此次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强对各乡镇农商分行的业务指导和督查力度,确保全县有“530”扶贫小额贷款的所有建档立卡户享受贷款贴息。

责任领导:王国勋

责任单位:共和县扶贫开发局、青海共和农村商行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整改时限:2021215日前,并长期坚持

4.共和县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搞人为统一,花费7601.7万元为村民更换统一式样的大门围墙等。

2017年至2019年,共和县向8个乡镇、24个村拨付高原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02亿元。其中7087.71万元用于更换农牧民家的围墙和大门、513.99万元用于更换铁艺围栏,两项支出占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74.53%。因部分乡镇更换户数未达到原定目标等,有1239.19万元资金长期结存在乡镇财政部门,最长达33个月。抽查3个行政村6户已更换围墙大门的农户发现,更换时先拆除村民家原有围墙大门,再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安装统一式样的新围墙大门,验收后按照每户1.26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标准进行补贴。同时,共和县没有将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用于改善乡村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仅安排189.98万元用于乡村道路改造,抽查的2个行政村有11.5公里道路尚需建设或维修。

整改措施:一是县住建局及时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梳理排查2017-2019年高原美丽乡村各项目实施村围墙大门建设户数、资金拨付到户情况、是否存在未按指标任务完成的情况。核查2017-2019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对未实施项目的建设村闲置资金全部上缴县财政;二是进一步规范各乡镇财务管理,实行分年度专账管理制度。整理规范项目建设相关资料,并严格按照要求装订成册归档管理;三是县住建局在项目规划和建设中,要坚持农牧民群众为主体,认真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结合当地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杜绝千村一面,打造出具有地方特色的美丽乡村;四是县交通、水利、电力、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解决资金分散、效率不高的问题。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中加大村道、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环境整治等方面的资金投入比例。 

责任领导:韩福龙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国网共和县供电公司

整改时限:2021215日前,并长期坚持

(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方面的问题。

1.共和县34个集中式安全饮水项目未安装水质净化和消毒设备,7座小型集中式安全饮水设施未进行消毒。

2015年至2020年,共和县水利局共建成集中式供水设施42座,其中仅1座安装了水质净化和消毒设备。未安装水质净化和消毒设备的41座供水设施中,有34座日供水量在200立方米以上,其他7座日供水量200立方米以下的供水设施也未按要求进行消毒,影响6.71万名农村人口的用水安全。

整改措施:加强农牧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水质检测力度,优化顶层设计,加大各渠道饮水工程资金投入,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饮水工程水质净化消毒和检测工作的通知》(水农〔2015]116)要求,41项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净化消毒设备等项目全部纳入《共和县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中,并分年度予以安排项目解决。

责任领导:韩福龙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整改时限: 2021215,长期坚持

2.石乃亥镇向公村生态移民搬迁安置工程116套居民住房未配建户内厕所,影响移民整体搬迁进度。

20197月,共和县石乃亥镇向公村移民安置小区开工建设,计划安置青海湖自然保护区外迁村民116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5户。20207月,安置小区建成并通过验收,累计投入财政资金2453.35万元,该项目建设的116套住宅因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等原因,均未配建户内厕所,给搬迁群众生活带来不便,影响移民搬迁进度。20209月现场勘查发现,该安置小区只有2户移民居住。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工作组,及时组织石乃亥镇政府负责人,向公村村两委、村民代表等人员召开专题会,征求户内厕所建设位置、所需厕所类别(水厕、旱厕)等相关意见;二是加大项目申报争取力度,改厕任务下达后实施石乃亥镇向公村116户户内厕所项目,确保尽早建成方便群众。

责任领导:加羊

责任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

整改时限:2021215日前

3.共和县交通运输局在草原取砂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恢复植被。

2017年,共和县切吉乡乔夫旦村公路开工建设,计划投资15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1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40万元。因共和县财力紧张,无力配套修路资金,经县环保、林草等部门批准,县交通运输局在草原上就近挖取砂石料2.85万立方米,以减少外购砂石料增加的运费成本,相关批复文件要求县交通运输局边开发边恢复,但实际建设过程中,县交通运输局及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恢复草原植被,20209月底现场勘查发现,60亩取砂场植被未恢复,砂石裸露。

整改措施:一是县交通局按照环保协议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责令原施工单位对裸露砂石进行覆土,协调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现场进行指导二是县交通局负责根据料场的地理环境和植物生长环境种植适宜当地环境的植被,防止水土流失三是待植被恢复后,邀请相关部门对料场恢复情况进行验收。   

责任领导:张燕峰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2020215日前

(三)扶贫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

1.部分以工代赈项目带贫效果不佳。

2016年至2019年,共和县发展改革局等4家单位共实施以工代赈项目10个,总投资3894.9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3864万元;合计雇佣劳动力37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7人。调查发现,有4个项目未雇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其余6个项目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放的劳务报酬均低于项目劳务报酬总额的50%,带贫效果不佳。

整改措施:一是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尽快制定规范和加强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工作的相关措施,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劳务报酬标准,明确以项目总投资的10%为劳务报酬,其中50%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劳务报酬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确保我县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规范;二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好以工代赈的作用,加强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综合信用承诺书,并将承诺书加载至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备案;三是各乡(镇)、村将以工代赈项目需求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实地踏勘,充分征求当地群众意见,建立共和县以工代赈十四五项目库,并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项目库根据每年的投资方向进行动态调整。

责任领导:王国勋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整改时限:2021215日前,并长期坚持

2.共和县沟后水厂建成超过2年未投入使用。

 共和县沟后水厂是恰卜恰镇索吉亥村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的一部分,201710月开工,20187月完工,投资262.05万元,全部为中央扶贫资金。项目仅于建成当月进行过一次试运转,后期因缺少维护人员和净水药品购置费用一直闲置。截至20209月底,该供水项目覆盖的1359户、4097名农村人口仍直接使用未经消毒的水库水。

整改措施:强化管护单位责任,加强对沟后片区集中式供水工程管理维护,细化运行方案,规范运行规程,落实水厂管理维护人员,完善相关规章制度,通过县级财政补助和水费补助等渠道全面落实管护经费,确保水厂长期安全运行。

责任领导:韩福龙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整改时限:2021215日前,并长期坚持

3.共和县使用扶贫资金建设的2个村级基层文化服务中心闲置,卫生室使用率低。

20189月,共和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投资66万元建设恰卜恰镇上梅村、下梅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项目于20193月建成,截至20209月底,未开展过文化服务活动,房屋长期闲置。2020910日现场调查还发现,县财政投入13.9万元扶贫资金建设的上梅村、下梅村卫生室当日均未开门营业,其中:下梅村卫生室因原村医调走,自2020820日开始歇业,上梅村卫生室医疗设备闲置,配备的电脑被村医搬至自己家使用。审计指出该问题后,共和县已要求上梅村、下梅村对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进行清理整饬;下梅村新任村医已配备到位,上梅村被村医挪用的电脑已归还。

整改措施:一是县文体旅游广电局积极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村社进行衔接,根据《青海省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精神,认真开展自查,对全县各村的文化活动场所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管理人员到岗到位、文化活动器材、演出服装、图书登记造册、环境卫生以及相关制度履职情况;二是县文体旅游广电局督促县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定期对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开展业务指导、辅导和流动文化服务,向其配送文化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三是各乡镇卫生院根据《共和县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所属乡村医生进行严格管理,加强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县卫健局将依法注销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四是县卫健局尽快制定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同时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设备管理,及时研究调拨长期不使用的医疗设备,做到医疗设备合理使用。

责任领导:李琳琼、加羊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卫生和健康局

整改时限:2021215日前,并长期坚持

(四)审计整改方面的问题。

共和县1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20178月,审计署郑州特派办在共和县扶贫审计中发现:20175月,共和县扶贫开发局将819万元中央扶贫资金投入青海隆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豪公司),用于果洛州阿尼玛卿文化广场项目建设;审计建议依法收回财政资金,确保扶贫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201711月,共和县人民政府责成县扶贫开发局收回该笔超范围使用的资金。此次审计发现,县扶贫开发局收回该笔资金后,又同隆豪公司签订协议,将1192.64万元(包括上述收回资金中的656.44万元)扶贫资金重新投入隆豪公司开发的光伏和扶贫产业园项目,隆豪公司承诺按固定收益分红,但未折股量化。该公司取得资金后未用于光伏和扶贫产业园项目,而是将资金投入同期开发的房地产等其他项目。截至20209月底,隆豪公司已退回共和县扶贫开发局660.83万元,剩余531.81万元仍未归还。

整改措施:一是县扶贫开发局责令青海隆豪置业有限公司尽快返还我县2017年塘格木镇金塘村、达拉村、倒淌河镇黄科村等9村投入该公司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到户产业本金531.81万元及分红资金;二是县扶贫开发局通知涉及的项目村,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意愿,按照一户一策尽快编制完成变更实施方案,待资金到账后重新组织实施;三是县扶贫开发局对此问题举一反三,对投入企业及合作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到户产业资金项目加强监督,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待合同到期后,及时收回资金,按照一户一策重新实施项目。

责任领导:王国勋

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整改时限:2021215日前,并长期坚持

四、整改要求

(一)落实整改责任各有关乡镇政府、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问题整改责任,理清整改问题思路,逐项分解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改任务。

(二)提高整改时效。各有关乡镇政府、各部门要对整改的问题按时间节点列出整改计划和整改时序,对需要立行立改的问题要迅速行动,尽快部署,在限定的时间内抓好整改,确保圆满完成集中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深刻剖析,查找原因,完善政策措施,建立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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