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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1-03-1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级文件

共政办〔2021〕42 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暂停办理共和县恰卜恰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毛 片区)房屋征收范围内相关审批手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5 浏览次数: 【字体:

 

县政府有关单位:

鉴于共和县恰卜恰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毛片区)需要,共和县人民政府拟对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实施意见》(青政201124号)的有关规定,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相关审批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暂停审批范围

至环城东路,西至青海湖南大街,至弹药库以南,南至公交终点站(主要涉及二毛片区)具体范围以规划设计红线图为准)

二、暂停审批事项

1.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及附属物;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因本市居民应征入伍、服刑注销征收范围内户口和因结婚、出生等原因确需入户、分户的除外);

4.房屋抵押登记;

5.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

6.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7.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公安民政县房产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以上所列相关手续,暂停期限为1

三、暂停审批时限(暂停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202135日至202235

                              20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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