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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3-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21〕44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延长暂停办理共和县东香卡村一、四社温棚 片区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相关审批手续的 通知
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因共和县东香卡村一、四社温棚片区建设项目需要,2020年11月18日共和县人民政府决定对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实施征收,并暂停办理该征收范围内相关审批手续。因征收工作尚未完成,需延长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相关审批手续的时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暂停审批范围
东至东山脚,西至县检察院、武装部机关东侧围墙,北至兴海路,南至贵南东路(具体以征地范围图为准)。
二、暂停审批事项
1.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及附属物;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因本市居民应征入伍、服刑注销征收范围内户口和因结婚、出生等原因确需入户、分户的除外);
4.房屋抵押登记;
5.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
6.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7.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房产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以上所列相关手续,暂停期限为1年。
三、暂停审批时限(暂停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自2021年3月12日至2022年3月12日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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