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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1-03-1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级文件

共政办〔2021〕36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资源 使用权配置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共和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资源使用权配置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226

共和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资源使用权配置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080号)、《关于印发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721号)《共和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灌区水资源配置,落实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制度,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结合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型灌区实际,特制定水资源使用权配置方案。

一、指导思想

灌区水资源使用权配置紧紧围绕十九大精神,贯穿节水优先、空间均衡、协同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按照压减农业用水,增强生态用水要求,优化用水机构,转变用水方法,严控用水总量,严格用水制度,强化水权用途管理,提高用水效益,培养水权市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灌区经济社会和生态和谐发展提供安全的水资源保障。

二、配置原则

1.坚持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双控原则。坚持水资源消耗双控目标,层层明确用水总量和强度指标,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机制,严格按照水资源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的要求,实现水资源在区域间与行业间的合理配置。

2.坚持注重效率与保障公平原则。科学配置水资源,保证同行业内部、同区域间、相同用水户间用水公平。优先保障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节水高效产业用水,完善激励节约用水的科学水价机制,促进水资源效益最大化。

3.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群众参与原则。严格水权分配落实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水资源控制管理者的主导作用推行阳光水务,保障用水户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充分发挥广大用户在供水管理中的主动权。

4.坚持加强用水管理与强化供水服务的原则。转变供用水观念,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要因时、因地制宜提供供水服务,保障各行业用水安全。

三、配置总量

根据《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管理的通知》(青水资2014618号)要求2019年共和县用水上限为8720立方,其中:工业用水量295立方,生活用水量512立方,生态用水2立方,农业用水量6972立方

四、各行业用水配置

(一)生态用水生态灌溉面积根据灌区实际生态分布情况确定,生态用水灌溉定额为每年210m3/亩。

(二)农业用水

1.农田灌溉用水。农田灌溉水权面积以地块精准测量数据为基础,确定农田灌溉用水。

2.灌溉定额。《共和县农业综合水价改革灌水用水定额研究报告》中共和县分别抽取了沙珠玉灌区塔什秋水库灌区、沟后水库灌区、哇玉灌区、大水水库灌区、娄拉下水库灌区、马汉台黄河灌区、叉叉沟灌区切吉水库灌区进行测算,测算结果如下:沙珠玉灌区灌溉定额为63m3/亩;塔什秋水库灌区灌溉定额为50m3/亩;沟后水库灌区灌溉定额为52m3/亩;哇玉灌区灌溉定额为53m3/亩;大水水库灌区灌溉定额为56m3/亩;娄拉下水库灌区灌溉定额为49m3/亩;马汉台黄河灌区灌溉定额为50m3/亩;叉叉沟灌区灌溉定额为53m3/亩;切吉水库灌区灌溉定额为52m3/亩。

五、水权管理方式

(一)生态用水。林木灌溉水权根据林木产权和管理责任主体配置到用水户协会、单位、村委会。

(二)农业用水水管单位分配的总水量,严格按农作物种类和灌溉方式的定额标准,结合灌区实际,分配各村委、农民用水户协会,由村委会、农民用水户协会明晰到各用水户。同时积极引导各用水户按分配水权水量合理调整种植机构。

六、保障措施

(一)规范水权流程。严格县级灌区乡(镇)村委(或协会)四级水权分配落实机制,按照先确权、再计划、现申请、再配上先缴费再供水的程序,将水权明晰到村委会、用水户协会,逐村颁发水权证。实现水权属地管理,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在水权管理工作中主导作用,乡镇政府对管辖区内水权分配落实工作负主体责任,充分将调整种植机构、推行节水灌溉技术与水权落实有机结合,并在每轮次灌溉前,水管单位根据已核实的用水申请向村委会、协会下发灌水通知,通过逐级审核、层层监管、轮次控制、实现水权的精准化管理。

(二)严格水权审计。进一步健全水权审计机制,实行水权年初预算、分阶段审计,年终决算的全过程审计制度。水管单位每次轮灌结束后要对村委会、协会水权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切实强化水权使用过程性控制,坚决杜绝乱用水权,超用水权现象发生。

(三)加强用水计量管理水管单位要加强智能化计量设施养护,适时做好供水服务,年内定期对计量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确保计量设施计量精确。

(四)加大对违法违规水事行为打击力度。实行水资源管理举报制度,水管单位要公开监督电话和投诉方式,受理有关取水。供水工程中违规违法投诉事宜,进一步落实水政执法管理制度,强化水政、公安执法机制,对私设旁通,绕过计量设施取水等违规取水行为要依据相关规定加大处罚力度,对破坏计量设施等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移交公安机关严惩,水管单位、村委会、协会等组织管水人员违规供水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创建平安水事环境。

(五)提升灌溉服务保障能力。深化农田灌溉供给侧改革,优化灌溉供水组织管理,提升灌溉供水保证率和灌溉服务保障能力。乡镇政府要指导用水户按照分配的水权,合理确定种植作物和面积,推行节水型灌溉制度,严格按照确定的灌溉定额配置水量,控制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日光温室内种植作物要按照相关灌溉定额核定水量,将水量纳入水权管理范围内。高效节水工程实施区域,要重新制定灌溉制度和配水计划,严格按照高效节水灌溉定额配置水量,坚决制止高效节水工程实施区域进行大田漫灌。逐步由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优先向设施农业、高效作物和高效节水技术区域供水。

(六)深化水价综合改革。全面推行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的水价机制,形成有利于节约用水、产业机构调整的科学水价机制,落实更有效的分类水价政策。对超额用水要实行累进加价制度适时公开交易水量、水费,严格水权交易逐级审核、层层监管、次次登记机制。创造条件开展水权交易,坚决杜绝借故水权交易乱收费,促进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七)全面推进农业高效节水。制定农业高耗水低效益与低耗水高效益作物目录,开展节水实验示范和节水培训,推行节水灌溉制度。坚持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双管齐下,通过实现节水灌溉工程和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实现农业节水。

(八)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水权落实协调配合机制,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水资源配置管理工作,按照政府负责和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水资源管理各项任务的落实。水管单位要做好水权分配落实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农业用水的配置落实和监管,严格总量控制,加强定额管理,全面落实水权监管制度,开展定期、不定期计量设施运行内,坚决杜绝出现无水权提用或抽取地表水。做好辖区内水事纠纷调节、作物用水计划制定及用水审核工作,并对本乡镇水权控制管理负总责。村委会要指导各灌水小组,按照县委、县政府种植机构调整政策和水权配置量做好种植机构调整,减低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确保种植作物得到适时适量灌溉。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对在水权落实过程中违规和不执行水资源管理、水权配置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共和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灌区初始水权用水量分配表


附件:

共和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灌区初始水权用水量分配表

灌区名称

面积

净灌溉定额

灌溉水利用系数

灌溉用水量

灌溉取水量

(亩)

m3/亩)

(万m3

(万m3

沙珠玉灌区

25295

63

0.4516

637.43

1411.50

塔什秋水库灌区

41602

50

0.4533

624.03

1376.64

沟后水库灌区

19084

52

0.4528

396.95

876.65

哇玉灌区

41362

53

0.4533

657.66

1450.82

大水水库灌区

31291

56

0.4529

525.69

1160.72

娄拉下水库灌区

200

49

0.4412

2.94

6.66

马汉台黄河灌区

6109

50

0.4533

122.18

269.53

叉叉沟灌区

27292

53

0.4523

433.94

959.41

切吉水库灌区

50285

52

0.4516

784.45

1737.04

合计

242520

4185.26

924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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