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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3-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21〕53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控协作方案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共和县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控协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3月16日
共和县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控协作方案
为落实我县林业有害生物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和防治目标责任制,建立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控快速反应处置和防范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的入侵传播蔓延机制,及时从源头控制、减少其带来的灾害损失,保护县域森林资源,实现林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职责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工作原则,完善林业有害生物联防机制、拓展联防领域、深化联防层次、落实联防措施、强化防控责任,提高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建立联防联控和快速反应机制,以应对全县林业生物灾害突发情况。
二、组织机构
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农牧和科技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草局、气象局、邮政局、通信等涉林单位组成。县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召集或委托县林草局局长召集开展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林草局,王东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届时因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会议。
(二)联席会议成员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对接,互通信息、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
(三)联席会议成员部门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并按职责分工,做好会议布置的任务。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将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并印发至各成员单位贯彻执行。
(四)全面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谁经营,谁防控”责任制度,执行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设定事项,共同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应急处理各项工作,积极协助配合林业植物检疫人员开展检疫执法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商等日常工作,负责联席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研究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措施,并组织、协调、督促相关
单位落实工作,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调研,组织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林草局: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各项工作,抓好监测预防工作,加强入县检疫,组织实施监测预警、检疫执法和应急处置工作,及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加大抵御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宣传工作。
(三)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项目的争取工作。
(四)县财政局:负责解决处置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所需的财政经费问题,并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五)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配合县林草部门开展林牧交叉地区有害生物灾害联防联治。
(六)县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带疫木产品的除害处理和销毁,协助灾区治安管理等工作。
(七)县水利局:负责协助县林草部门的检疫机构,对其所管辖的水源林、水保林地等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和防治工作。
(八)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协助县林草部门对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开展应急控制工作。研究、协调、解决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处理过程中的问题、应急需要等。
(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助公安部门、林草部门加大对疫木非法交易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防止疫木通过市场传播。
(十)县交通运输局,邮政及通信部门:负责协助县林草部门对出入共和境内的木材及包装箱等可能携带疫情的材料做好检疫工作,严格查验植物检疫证书,防止疫木输入。
(十一)县气象局:负责为县林草部门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相关气象基础数据,对灾情发生发展做出科学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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