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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4-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21〕72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菜籽油青稞制品加工小作坊规范提升 和集约化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共和县菜籽油青稞制品加工小作坊规范提升和集约化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4月2日
共和县菜籽油青稞制品加工小作坊规范提升
和集约化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县菜籽油、青稞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引导行业向集约化发展,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不断提高我县食品安全水平,根据《海南州菜籽油 青稞制品加工小作坊规范提升和集约化发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加快我县菜籽油、青稞制品加工小作坊规范提升和集约化发展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规范发展为前提,分类管理为基础,转化提升为重点,风险控制为关键,安全便民为目的”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逐步提高菜籽油、青稞制品加工业的质量安全控制能力,增强质量安全意识,规范生产经营,促进菜籽油 青稞制品加工业的持续向好发展。帮扶引导,若干市场有需求、质量有保证、监管跟得上的加工企业,实现扶优限劣,促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联小做大、整合做强、规范发展,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整顿规范提升。制定《共和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开展规范提升行动,按照GB/T 23734-2009《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规范油菜籽和青稞制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和行为,促使小作坊逐步向“生产车间库房齐全、环境整洁、从业人员健康、卫生条件良好、设施设备齐全、制度记录健全、原辅材料使用规范”等标准化方向发展。开展智慧化监管工作,建设溯源和监管平台,实现远程非现场视频监控和生产风险提示自动化,做到基本信息、原辅料进货记录、产品销售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四公示”。对产能逐渐提高、规模不断扩大的小作坊,积极鼓励并引导其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严厉查处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不法生产经营者及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生产要求的小作坊坚决依法取缔。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公安局
(二)认真开展帮扶建设。结合我县实际选择适宜的集约化发展模式,开展帮扶建设工作,要按照“先易后难、突出重点,逐步推进”的发展思路,制定具体的分类帮扶规划、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销号推进。积极引导小作坊通过兼并和整合提升质量、减少数量,联小做大、整合做强。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农牧和科技局牵头,按照行业特点成立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注册集体商标实施品牌化管理,积极鼓励或组织小作坊参加各类展销会和博览会,提升品牌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对有能力、有条件、集约化发展有潜力的小作坊,优先进行帮扶,建设“示范点”以点带面,争取三年内完成菜籽油、青裸制品小作坊产品、品牌集约化发展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牧局和科技局、县扶贫开发局、县财政局
(三)强化产品营销推介。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农牧和科技局、扶贫开发局牵头,加强市场准入对接,引导小作坊成立营销机构与经营蔬菜副食品的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企业对接,在小作坊食品入场交易的专柜设置、品牌推荐、相关费用减免等方面给子全方位支持。将产品与扶贫电商农副产品采购平台对接,引导企业采用电商直销模式,适时开展网络推介直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扶贫开发局、县财政局
(四)试点进园区发展。根据我县辖区菜籽油、青稞制品小作坊的整顿规范提升成效,积极推动小作坊进入海南州绿色产业发展工业园区集中发展,鼓励小作坊入园生产,在园区融资、政策对接、厂房设备搬迁、证照办理方面给予支持。整顿规范改造中因厂房等因素限制难以达标,但有发展愿望的及新办的菜籽油和青稞制品小作坊引导入园区进行集约化培育和发展。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扶贫开发局、县财政局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3月—4月)。按照全州统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合理安排职责分工,细化分解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整顿规范阶段(2021年5月—2021年7月)。严格规范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按照《食品安全法》《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规定,对生产经营的基本要求,严格审核小作坊的生产条件,引导小作坊逐步向“生产车间库房齐全、环境整洁、人员健康、卫生条件良好、设施设备完备、制度记录健全、原辅材料使用规范”等标准化方向发展,同时加大检查巡视和抽查检验频次,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并积极采取帮扶措施,帮助小作坊强化质量意识,改进和完善生产条件,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生产行为。
(三)集约发展阶段(2021年8月—2022年12月)。根据规范提升情况,筛选出菜将油、青稞加工制品等小作坊“帮建扶”对象,按照选择的集约化发展模式,落实帮扶政策和措施,统一产品的包装、商标、标准,形成拳头产品。由相关部门牵头成立行业协会,组建专业营销机构和专业营销队伍,强化产品营销推介。试点推进发展较好的小作坊进驻园区培育孵化,引导条件成熟的小作坊逐步转型升级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做大做强我县特色食品行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菜籽油、青稞加工制品等小作坊的“帮扶建”工作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承担起本地区食品安全的责任,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各乡镇密切配合、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各部门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监管与帮扶合力。在工作中要加强沟通衔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加快监管方式的转变,引导企业科学调整产业结构,制定适合小作坊特点的具体管理办法,共同推动小作坊规范提升和集约化发展。
(三)加强动员,积极引导。各部门应组织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培训工作,讲清发展规划,讲透帮扶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附:共和县菜籽油青稞制品加工小作坊规范提升和集约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共和县菜籽油青稞制品加工小作坊规范提升和
集约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张 燕 峰 副县长
成 员: 樊 德 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韩 生 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娄 仲 旭 县公安局副局长
侯 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龚 发 成 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觉教才让 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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