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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4-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21〕78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和规范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州应急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有效保证我县发生事故灾难类和自然灾害类事件时能够快速政令传达、信息研判和科学决策,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务必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的重要性。一是要将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作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升行政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职责和纪律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完善应急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工作有关制度和程序,切实增强抓好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应急值守机构健全、信息畅通、责任落实。二要认真分析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严峻形势,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强化观察力和鉴别力,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及时掌握突发事件苗头和动态,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误报等现象发生,确保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二、严肃纪律,认真执行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规定
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责任重大,各乡镇、各部门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统筹安排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脱岗、空岗,同时,每月的值班安排表报县应急管理局应急办公室报备。二是要规范紧急信息报送,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特别是一旦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必须尽快掌握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时间向县委、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局报送,杜绝迟报、误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
三、注重质效,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三个“突出”,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坚持“逢火、逢震、逢水、逢疫”等突发事件信息必报原则,切实增强信息报告的主动性、时效性,做到“初报快、续报准、终报全”。当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按照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造成后果(伤亡人数、财产损失)、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基本过程、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措施等要素,须在30分钟内电话报送,1小时内书面报送。如有重要紧急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可边报告、边核实,并注明“正在核实中”。初报后要持续跟踪核实详细情况,对事件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应第一时间续报,确保信息的连续性,处置结束后应及时汇总情况终报。
四、强化督导,加大应急值班检查督查力度
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业务指导,加大对监管行业领域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的督办检查力度。严禁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要实地检查督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重点工贸企业领导带班制及值班人员在岗在位、联络畅通情况,确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能及时有力高效处置。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各乡镇、各重点单位定期不定期的实地检查、电话抽查应急值班值守情况,对检查中发现脱岗、信息迟报、瞒报等问题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将严肃问责。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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