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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1-04-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级文件

共政办〔2021〕80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医疗废弃物、废水处置情况督查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1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卫生健康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17日至324我县成立三个专项督查组,对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废水处置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弃物行政处罚办法》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对全县212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医疗废弃物、医疗废水的处理,相关制度的建立、工作流程、医疗废弃物暂存以及转运等开展了督查工作,督查覆盖96%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相关制度建立方面。个别医疗机构废弃物管理制度不完善转运台账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未上墙。大部分村卫生室医疗废弃物相关制度未建立

(二)暂存间设置方面。个别医疗机构暂存间设置不合理,暂存间面积不符合标准,暂存间为板房结构,空间分布偏小,无防蝇、防鼠设施,未密封,未安装冲洗设备,医疗废弃物未做到分类收集,转运不及时。如:仁青本内科诊所桑杰旦增藏医院、久买旦增藏医诊所9所医疗机构

(三)医疗废物处置方面。各医疗机构均未建立统一规范的医疗废弃物登记台账个别医疗机构废弃物登记本登记信息不全面,只有废弃物暂存间有登记本,相关重点科室无医疗废弃物登记本,个别村卫生室未建立医疗废弃物登记台账和医疗废弃物交接联单。

(四)医疗废水处置方面。全县各医疗机构均未建立医疗废水处置台账除恰卜恰镇区内各医疗单位和口腔诊所安装医疗废水处理设备外,其余的医疗机构均未按规定安装废水处置设备个别医疗机构医疗废水未做出水口水质检测,含氯消毒剂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是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相关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弃物行政处罚办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中的规定,规范医疗废弃物暂存间设置、规范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登记台账、健全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二是县卫生健康局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并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整改落实。三是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队要负责统一规范各类报表和登记表建立日常管理和督查长效机制,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四是各医疗机构于423日前将整改情况上报县生健康421办公室和县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县卫生健康  李占东   09748512094

        县生态环       09748519598

                                                               202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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