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海南州人民政府

政府工作部门

各县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共和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文件>县级文件>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4-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级文件

共政办〔2021〕85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暂停办理黑马河镇希望路、滨河路道路 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相关 审批手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26 浏览次数: 【字体:

黑马河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黑马河镇希望路、滨河路道路建设项目的需要,共和县人民政府拟对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实施意见》(青政〔201124)的有关规定,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相关审批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暂停审批范围:

黑马河镇集镇区及加隆村。(黑马河镇希望路、滨河路道路建设范围内;路长:3431;路宽:21) (具体范围以规划设计条件红线图为准)

二、暂停审批事项:

1、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及附属物;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因本市居民应征入伍、服刑注销征收范围内户口和因结婚、出生等原因确需入户、户的除外);

4、房屋抵押登记;

5、房屋转移登记;

6、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

7、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8、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房产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以上所列相关手续,暂停期限为1年。

三、暂停审批时限(如需延期另行通知)

2021421日至2022421

                                   2021425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