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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5-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21〕113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大排查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单位: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大排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5月24日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大排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州、县关于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安排部署,以第50个“六五”生态环境日为契机,聚焦重点难点,举一反三,定于2021年5月24日至6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集中排查整治,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现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以全面完成两轮环保督查整改销号任务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确保以高标准、严要求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将生态环保大排查工作与全域无垃圾创建、河湖长制、厕所革命、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大排查,对两轮环保督察中的问题再次排查,特别是对已销号问题进行“回头看”,坚决杜绝私搭乱建、私开旅游通道及景点、污水偷排、破坏生态环境、垃圾乱倒等问题“反弹”,同时要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提升黄河流域水源涵养能力,大力改善恰卜恰镇区及周边生态环境质量,确保饮用水水质稳定达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现危险废物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处置,保证全县医疗废物得到集中妥善处理,确保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有效改善。
三、排查重点
(一)环湖南岸生态环境问题排查。环湖南岸以倒淌河镇、黑马河镇、江西沟镇、塘格木镇、石乃亥镇及青海湖主要补给河流集水区周边为排查重点。一是环湖乡镇和县自然资源局、文体旅游广电局排查因私搭乱建、未批先建、私开通道、私设景点、破坏围栏等人为活动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现象,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违法行为人责任;二是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排查各类经营户污水偷排、直排及餐饮行业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情况;查清污水清运企业污水清运协议签订情况,重点检查协议中经营者名称与实际经营者是否一致,确保经营者排污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对青海湖主要支流及周边农药施用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农药施用过量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青海湖支流水体污染的情况,县水利局负责排查河湖长制工作推动落实情况;四是县林草局负责排查全县畜牧业生产不科学利用草场和超载放牧等情况;五是县住建局负责排查倒淌河污水处理厂污泥规范处置和运行情况;六是县生态环境局和乡镇负责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监督力度,重点检查3座污水处理厂及4座垃圾填埋场建设进展及运营情况;七是县林草局负责排查环湖南岸及周边土地荒漠化、沙漠化情况,重点检查植物固沙、设施人工沙障等措施落实情况,查处非法采砂、人为活动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情况;八是县文体旅游局和新农办及乡镇负责检查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和集镇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各村开展全域无垃圾创建、卫生厕所建设管理情况。
(二)沿黄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以龙羊峡镇、铁盖乡、沙珠玉乡为排查重点。一是县农牧和科技局和生态环境局负责检查龙羊峡民泽公司养鱼网箱粪便收集处置及生产加工过程中的污水、鱼内脏等废弃物处理情况;二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生态环境局及涉及乡镇政府负责排查黄河流域各乡镇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污水直排、偷排情况;三是县林草局排查龙羊峡库区周边塔拉滩荒漠化治理情况;四是县生态环境局负责适时检查排查龙羊峡控制断面水质省控入水口、湖心和国控出水口水质监测状况;五是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排查龙羊峡镇、铁盖乡、沙珠玉乡周边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情况,并对各类设有排污口的养殖场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六是县水利局对龙羊峡镇后菊花村、沙珠玉乡下卡力岗村农村环境监测情况进行排查,确保农村饮用水水质稳定达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七是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和自然资源局负责排查沿库区私设旅游景点和砂石料场情况;八是县新农办和乡镇政府负责加大对集镇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各村开展全域无垃圾创建、农牧区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卫生厕所建设的监督力度。九是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归口负责摸底排查境内黄河干流及支流岸线工业排污口、农业农村排污口、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雨污混排口以及存在污水排放的沟渠、排干等设置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点对沿黄河的恰卜恰、龙羊峡和铁盖等3乡镇22村开展摸底排查(具体范围以所排查干支流两侧的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各延伸1公里),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污染排放状况,分析污染物入河情况,并根据排查情况,全力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推动解决突出排污问题,提升流域水污染治理水平。
(三)县城及周边生态环境问题排查。以恰卜恰镇区及周边为排查重点。一是县卫生健康局、县住建局排查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情况及爱国卫生运动、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等工程建设情况;二是县生态环境局排查污水排放情况,重点检查恰卜恰河道污水溢流和直排、偷排现象;排查各类商砼站、汽车修理行业危废处置情况,排查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危废处置协议签订情况及集中收集、转运、处置情况;排查全县5家重点涉污企业污染物排放和镇区及周边空气质量6项指标达标情况。三是县住建局排查各类企业是否做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回面100%硬化、土方作业100%湿法作业及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情况;四是县水利局和卫生健康局负责排查恰让、切吉滩2处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五是恰卜恰镇和县住建局排查集镇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各村开展全域无垃圾创建、农牧区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卫生厕所建设情况。
(四)非煤矿山排查。以切吉乡、廿地乡和塘格木镇为重点。一是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负责排查非煤矿山在两轮环保督察整改后整治情况和开矿手续、环评报告和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书等;二是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排查各类采矿权企业地质环境、污染源、生态环境等自行监测及环境信息公开情况;三是各乡镇排查集镇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各村开展全域无垃圾创建、农牧区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卫生厕所建设情况。
四、责任分工
各乡镇作为本乡镇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的“第一责任”单位,要主动作为,切实加大对本辖区巡查力度,重点查处已在两轮环保督察中销号的问题和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物、私开通道、破坏环境、卫生厕所和垃圾乱倒等现象。为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大排查工作督查组如下:
组 长:韩 福 龙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 明 煜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尕日才让 县生态环境局干事
关却华旦 县自然资源局干事
东 科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干事
武 文 维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事
杨 贝 县农牧和科技局干事
谢 雪 春 县水利局干事
颜 静 梅 县卫生健康局干事
晋 仁 礼 县交通运输局干事
尹 睿 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干事
督查组要充分履行工作职责,深入各乡镇对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按照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内容开展工作,各乡镇切实履行属地监督管理责任,加大对所属乡镇(村)生态环境问题巡察监管,巡察中发现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反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各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全面推进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严肃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理解决各渠道生态环境方面举报投诉案件。
(二)加强宣传,自觉接受监督。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提高游客环保意识,规范游客不文明行为,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平台,及时公开督察整改工作完成情况、销号进展情况、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及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对环保领域违法行为曝光力度,规范企业与个体经营户行为,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三)巩固成果,完善长效机制。要扎实做好二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环湖地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工作台账,加大环湖南岸生态环境问题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探索建立警示提醒、通报约谈、移交转办、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执行政策“一刀切”的做法,定期开展环湖地区旅游乱象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旅游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落实。
6月18日前,各乡镇政府要将此次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县政府,并按方案要求,长期坚持。
附件: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大排查工作台账
附件:
共和县生态环境保护大排查工作台账
乡(镇)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排查问题 |
治理方案及措施 |
治理完成时限 |
治理情况 |
责任人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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